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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住干部经商的不正之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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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02
第2版()
专栏:记者来信

刹住干部经商的不正之风
去年以来,辽宁省的某些党政机关和在职干部开办了不少公司,截至今年1月底,全省共有这类“企业”一千二百一十九个,在这些公司服务的党政干部达三千六百多人。
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有些“企业”在不长的时间内暴露出很多问题,影响很坏。
一、党政干部入股获高额报酬。营口市轻工业公司开办轻工产品有限公司,有一百零九名机关干部入股,集资三万二千七百元,股息为30%。该公司开业六个月即赢利三十二万元,沈阳市皇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兴办了一个公司,聘请已离休的原区人大副主任任董事长,区建筑公司党委书记、区财政局局长任副董事长,公司给他们的酬劳费是每月三百三十元。
二、专门聘请离职退休干部,美其名曰让他们发挥“余热”,实则转手倒卖紧缺物资,牟取暴利。鞍山市妇联成立的蓓蕾贸易公司,聘请原鞍山钢铁公司一副经理和矿山公司党委书记当顾问,凭他们的关系两次购进卷板一百六十吨,转手倒卖获利五万二千四百五十元。
三、挪用公款向企业投资。据沈阳市统计,党政机关兴办的企业向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资本共一亿一千九百七十一万三千元,其中99.28%是挪用的公款。
四、有些公司既无资金,又无设备,也无场地,纯属皮包公司,专门从事倒买倒卖活动。营口县委机关成立一劳动服务公司,既无办公室又无仓库,转手倒卖木材,成交额达三万元。
五、某些在职干部利用职权之便,购买紧缺商品。丹东市二十六个单位共派出五十八名党政干部,到公司任经理、会计、业务员。
公司名目繁多,加上有些公司搞不正当的经营活动,使广大群众意见很大。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坚决制止党政机关和在职干部经商的通知后,辽宁省委、省政府已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进行清理。目前,已有一百一十九个“企业”停办,一百四十七个“企业”转给其他企业或个人承包。
本报记者 赵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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