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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米定义的三次变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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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02
第3版()
专栏:资料

国际米定义的三次变更
米是计量长度的一个基本单位。十九世纪以前,国际上计量长度单位是很混乱的。最早就用过十二个人的脚的长度作为一米标准。1875年国际米制公约规定,巴黎地球子午线的四千万分之一为一米。这样就有了一个统一的米定义。但是,这个米定义不能满足工业发展的要求。1889年米制公约国际计量大会决定用铂铱合金米尺上两条刻线之间的距离为一米长度。这根米尺为国际米原器,放在巴黎国际计量局的地下室里,一些国家有它的复制品。这是第一次变更米定义。
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尤其是精密机械制造业的发展,这个沿用了七十一年的米原器,显得精度不够了。这样,1960年国际计量大会通过米定义为:“米等于氪—86原子在2P10和5d5能级间跃迁所辐射的真空波长的1650763.73倍的长度。”也就是说,按这个标准测量一千公里长度不差四毫米。可见精度是很高的。这是第二次变更。
但是,就在这个定义产生的同时,激光诞生了。激光的特点是单色性好,亮度大和方向性好。激光的频率稳定性和复现性可优于百亿分之一,这比用氪—86作米定义的精度高一百倍以上。这对于进行天文测量,发射卫星等工作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于是,米定义出现第三次变更。激光波长被用来作为米定义的标准。1983年第十七届国际计量大会通过:“米是光在真空中,在1/299792458秒的时间间隔内运行路程的长度。”同时,大会还推荐了五种稳频激光器作为执行新米定义的标准。其中碘稳频612毫微米激光器是我国科技人员赵克功与联邦德国专家联合研制的。现在,我国已有三种激光器可作为国家米长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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