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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产品质量 维护消费者利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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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02
第5版()
专栏:新风集

提高产品质量 维护消费者利益
编者按:最近,本报收到不少读者批评产品质量差的来信。我们将读者王玉贵、刘志强的这两封信的清样转给了轻工业部,杨波部长阅后,就其中反映的问题,写了如下批语:
轻工业生产,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这个问题,尽管讲过多次,年年都讲,但至今仍有一些企业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加强质量管理,这说明我们的企业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缺点和漏洞,需要切实改进。
产品质量问题,不仅关系到企业的信誉,而且直接关系到对消费者负责的问题。产品质量不好,粗制滥造,是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我们必须坚决纠正。
我们希望报纸加强监督,帮助我们改进工作。
“大凤蝶”“翠鸟”香烟混装
去年12月29日,我从沈阳市一家百货商店买回一盒营口卷烟厂生产的“翠鸟”牌香烟。打开烟盒,不料却“飞”出一支“大凤蝶”。撕破烟盒仔细一瞧,里面竟有五支“大凤蝶”牌香烟。带着疑窦,我又买了两盒“翠鸟”牌香烟,其中一盒内也混装了“大凤蝶”牌香烟。
“翠鸟”牌香烟每盒售价六角七分,“大凤蝶”牌香烟每盒售价三角七分。两种价格悬殊的烟混装在一起,按高价卖给顾客,这样做,究竟是为了什么?
辽宁教育杂志社 王玉贵
“淮海”保温瓶自然爆炸
1983年12月的一天,我在北京中关村风华百货商店买了一只徐州玻璃厂生产的“淮海”牌大口多用保温瓶。第二天,用这只保温瓶给在海淀医院住院的病人送饭时,“轰”的一声,保温瓶自然爆炸了。
按常规,保温瓶自然爆炸,厂家应予调换。我拿着爆炸后的碎瓶片到风华百货商店要求调换,这个商店负责人却说:这是外埠的产品,不好调换,你可写封人民来信,我们再帮助联系联系。
又过了几个月,商店的人说,经鉴定,保温瓶是人为爆炸,不予调换。这种不讲商业道德、推卸责任的行为真让人生气。保温瓶自然爆炸时,在场的五位病人都可以作证。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特向报社反映,请予刊登。
北京市海淀区 刘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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