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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职权之便敲诈勒索集体企业和个体户 大坡乡原工商管理员李东风被依法逮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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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03
第4版()
专栏:

借职权之便敲诈勒索集体企业和个体户
大坡乡原工商管理员李东风被依法逮捕
本报讯 吉林省榆树县大坡乡原工商行政管理员李东风,借职权之便,敲诈勒索集体企业和个体户,最近被县检察院依法逮捕,附近五个乡的近百户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无不拍手称快。他们说,除了一只“饿狼”,以后我们可以安心经商了。
李东风从1982年10月以来,利用手中的权力,以白吃、强赊、硬借、死赖等勒索手段,对乡近百户集体企业和个体商户,轮番地强行索取贿赂达四千五百多元,贪污管理费一千四百多元,诈骗个体商户白酒八百五十多斤。他每天几乎两餐吃在饭店,吃完就走,分文不付。要抽烟,到个体烟摊伸手便拿。有一次,他到个体饭馆,要吃好菜,还想不给钱,人家不给,他就张口骂人,还砸碎了饭铺的玻璃柜。他手被碎玻璃扎伤,就逼着人家带他去医院并负担医疗费。回过头来,还要吃的。群众看在眼里,愤恨地说:“李东风哪象个市场管理员,嘴馋、心狠、手黑,活象只填不满肚皮的‘饿狼’!”榆树县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索取贿赂诈骗罪将他逮捕,有力地保护了集体企业和个体户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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