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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级提价非法牟利 沈阳市第一粮库等单位受到制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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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04
第2版()
专栏:

提级提价非法牟利
沈阳市第一粮库等单位受到制裁
本报讯 辽宁省物价检查所根据目前群众对粮店供应部分大米质量下降,质价不符的反映,会同有关部门,对沈阳市二十家粮店进行了抽样检查。
经沈阳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验,沈阳市第一粮库1984年12月2日调给沈河区令闻一店的标一大米,不完善粒超过国家规定标准0.5%;市第六粮库12月15日调给大东珠林三店的标一大米,矿物质含量超标0.003%;该库12月11日调给皇姑区文化路五店的标一大米,矿物质含量超标0.02%、不完善粒超标0.4%;苏家屯区吴家屯粮库12月5日调给沈河区大南六店的标一大米,矿物质含量超标0.01%;苏家屯区王刚粮库12月17日调给和平区民主三店的标一大米,矿物质含量超标0.01%、小碎米超标0.24%。
根据辽宁省粮食局《关于试行大米国家标准有关规定》中第二条第一款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上述四家粮库五批次调出的标一大米,实际是标二大米。
据统计,由于提级提价,市第一粮库、吴家屯粮库和王刚粮库各获非法收入三千六百元,市第六粮库获非法收入七千二百元。为了严肃物价纪律,省物价检查所决定没收上述四个单位的非法收入,并处以一千到五千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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