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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与律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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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04
第4版()
专栏:政法论坛

领导与律师
深圳市司法局局长 金珍明
经济建设愈迅速发展,律师工作愈显得重要。当前的问题是,我们领导如何支持律师们的工作。
首先要对律师有个正确的看法。本来律师工作是受人们尊敬的职业,国外尤为敬重。古罗马帝国不就把律师称为社会上最高尚的职务吗?按说,我们的律师是应该比任何时代、任何国家更受到重视的,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还没有受到社会上所有人的尊重。我们的律师是国家法律工作者,是有专门学识的人才。许多人选择这一职业时,就立下献身祖国法制建设的雄心壮志。他们在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时,不知担多少风险,付出多少精力。作为一位领导干部,一定要看到律师的作用,尊重他们的知识、劳动和人格。要信任他们,绝不能把律师看成可有可无的人,甚至视为“异己”力量。否则,不利于律师工作的开展。
要支持律师的工作。律师工作有许多甘苦,律师本人也有许多苦衷,但他们最怕的是领导不支持他们的工作,甚至拆台。比如我们常说要解放思想,如果律师要探索新的问题,领导干部却在一旁指手画脚,律师怎么能开步呢?我市的律师工作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做出成绩,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律师没有办公地点,市里给找;缺经费,市里给拨;人手少,市里让招聘;遇到重大合同谈判,让律师参加。由于市里领导重视,我们的司法行政工作就相应地好开展了。我们鼓励律师们在特区里探索、创新;如果遇到了挫折,就帮他们克服。律师有什么生活困难,也要尽可能帮助解决。我们还对各律师事务所放权,让他们承包,用现代化的设备进行工作。当然,有些工作正在进行,有些事情还办得不那么完善,但我们要尊重律师,信任律师,支持律师们大胆工作,是确定无疑的。(附图片)
深圳司法局的领导正同律师们研究工作。 何佩佩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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