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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有“不要女性”之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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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07
第1版()
专栏:今日谈

岂有“不要女性”之理
胡贤世
我的一位朋友,在某机关负责人事工作。当我们谈到人才合理流动时,他毫不掩饰地说:“我们那里,凡是女性一律不要!”这句话反映了一个带普遍性的问题。
例如:某研究所看到一位同志写的论文,连连称赞“人才难得”,并欣然同意接收。可是一听说是女的,立即改口不要了。某大学哲学系一名学生成绩突出,也因为是女性,被某省社会科学院退回学校。还有,招工要男不要女;招生制订男低女高两条分数线;……凡此种种,足以说明“重男轻女症”大有“治疗”的必要。
“凡女性不要”的人和单位,原因之一是他们看轻了妇女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和创造才能。纵观中国妇女运动史,有不少女性成为杰出的政治活动家、革命家、科学家;也有不少女性为中国革命事业前仆后继,英勇献身;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妇女更是社会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毋庸讳言,男女生理上有差别,有些工种对妇女不怎么适合,男女比例应当有些差异,但大多数行业妇女和男子一样都能胜任,有些行业,倒是妇女比男子有较多的优势。
在经济体制改革中,随着企业自主权的扩大,在招生、招工、招干、干部调动中重男轻女的问题有可能更为突出,做领导工作的同志,应该彻底摒弃“男尊女卑”的世俗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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