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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建设需要 改革关税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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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07
第2版()
专栏:

适应建设需要 改革关税制度
本报评论员
关税,在四化建设中的作用不可低估。关税对进出口具有调节作用。例如,属于四化建设必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和原料、材料,订征低税,就能鼓励进口;属于国内外差价大,国内已能满足需要的产品订定适当的较高税率,就能保护国内产品与同类进口产品的竞争。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现阶段生产水平与发达国家尚有较大差距,运用关税作为手段促进和保护新兴工业,是极为必要的。运用关税这一手段,可以争取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发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关系。关税也是中央财政的一项重要收入。1984年,海关征收关税达一百零四亿元,这是一项不可忽视的财源。
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正在顺利进行。随着对外开放地带的扩大和对外经济贸易体制改革的深入,关税的调节作用将更为重要。关税制度也要相应改革。修订后的条例、税则,贯彻了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方针,体现了鼓励扩大出口和保障必需品进口的精神,体现了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保证国家关税收入的原则,适应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由于国际市场瞬息万变,国内价格体系将逐步改革,国内生产迅速发展,关税税率也应迅速作出反应,该及时调整的就及时调整,使关税不失时机地为进一步发展对外经济交往服务。
税法是严肃的。无论对内、对外,关税都必须统一。关税政策、税法由国家统一制订,关税的征收和减免由国家授权海关统一办理,各地、各部门都应认真遵守。地方党政领导部门要支持海关的工作。各地海关要健全制度,提高干部素质,加强税收管理,反对走私、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保证关税条例和进出口税则正确有效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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