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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屯村把中幼林折价给农民经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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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07
第2版()
专栏:

刘屯村把中幼林折价给农民经营
本报讯 记者张铭清报道:闽北林区松溪县茶坪乡刘屯村把五百二十亩集体的中幼林折价给农民经营,在福建引起震动。
两年前,刘屯实行林业“三定”,分了自留山和责任山。但是分给林农经营的尽是远山、瘦山、荒山,林农对此有意见,怕政策变,营林积极性没有较好地调动起来。
刘屯村的干部听取群众意见后,决定把全村五百二十多亩山上的中幼林分为三等,按等作价,好坏搭配,折价给林农经营。林农热烈拥护这个办法,立即筹集现金,交纳后迅速上山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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