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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些单位滥发奖金实物开方便之门 青岛百货商店等发行代金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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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08
第2版()
专栏:

为一些单位滥发奖金实物开方便之门
青岛百货商店等发行代金券
本报讯 青岛市审计局最近查出一起非法发行代金券的案件。
青岛百货商店、青岛国货公司,从1984年11月份以来,先后与青岛国棉二厂、国棉三厂、公交公司及所属单位青岛工具厂、青岛建筑机械厂、燃料公司市北区公司、市南木箱厂、市外贸纺织公司、药材站以及房管局等三十四个单位相互协议,擅自发行“购货券”“提货票”形式的代金券,累计金额达三十三万元。其中:青岛国货公司发行六个单位,计七万六千元。经审查发现青岛国棉三厂、青岛工具厂、青岛建筑机械厂、粮食局汽车队、公交公司所属单位,已将购买票(券)款作为材料入帐或列入成本(费用)。特别是青岛百货商店违反《青岛市统一发货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今年以来仍继续使用无套印税务局“专用章”的旧发货票。
青岛百货商店、青岛国货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批准,擅自发行“购货券”、“提货票”,严重违反了国家对货币统一管理、禁止发行变相货币的规定,破坏了金融管理,冲击了市场商品供应,为某些单位乱发奖金和实物开了方便之门,并开其假发货票,助长一些企事业单位乱挤成本或费用。特别是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严格禁止乱发奖金和实物之后,个别单位不顾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继续变换手法乱发奖金、实物,造成很坏的影响。对于这一案件,有关部门正在进行审理。
(沈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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