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9阅读
  • 0回复

落实责任制要“对号入座”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09
第2版()
专栏:我说经济改革

落实责任制要“对号入座”
葛洪钧
落实与企业情况相适应的经济责任制,是调动职工积极性,搞活企业的重要一环。实践证明,企业的规模不同、所属行业不同、生产条件及其所处的经营环境不同,因而所需的经济责任制形式也有区别。
经济责任制形式适应企业的客观要求时,就会解放生产力,否则,也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以开封搪瓷厂为例,1983年制订和执行的经济责任制,只包生产,未包销售。实行一段时间,产量大幅度提高,但因销售人员的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大量积压,资金十分紧张,十个月发不出奖金,挫伤了职工积极性,使年利润由上年约八十一万元下降到二十四万元。去年第二季度,该厂认真总结了经验教训,针对销售工作责任不明的症结,实行了销售承包,年利润猛增到一百二十七万余元,是上年的五点三倍。
经济责任制还有个不断完善的问题。如开封化工二厂,1982年落实初级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后,一举扭转了连续十四年亏损的局面。去年,该厂部分产品降了价,原材料又提了价,加上职工调资,使月均利润较前降低了23%。面对这严峻的形势,厂领导针对五个车间的不同情况,分别执行“弹性工作日联产计酬承包”、“工时定额承包”“联利计酬承包”、“成本降低额分层承包”、“电耗定额承包”五种承包经济责任制。承包后的10月份实现利润为前九个月月均利润的二点一九倍。这说明选择经济责任制形式时,要解决“对号入座”问题。
(注:作者是河南省开封市经委干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