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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史论关系的讨论简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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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11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关于史论关系的讨论简介
五十至七十年代,关于史和论的关系,主要反映在三个口号里:一、以论带史,二、论从史出,三、史论结合。
最近几年,有十多位同志著文,对史论关系作了进一步研究。
作者们首先对八十年代以前关于史论关系的三个口号重新作了估价和述评。
关于以论带史。一种意见对此作了一分为二的估价,认为以论带史强调了理论的指导作用,可是没有说明理论的来源,因此,它虽曾起过积极作用,却是不全面的。较多的同志对这个口号作了否定,认为它弊病很多,又缺乏理论根据。具体说来,第一,以论带史违背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必然导致从概念到概念,逻辑地走向“以论代史”;第二,这种本本主义的治史之道,阻碍了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发展。
关于论从史出。大多数同志认为,这种主张从认识根源上讲,是有一些道理的,从强调史料的重要性来看,这也是无可非议的。但这种主张没有反映出理论的指导作用。有的同志更认为这是“一种客观主义的研究方法”,在实践中容易助长忽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倾向,因此它也具有片面性。
关于史论结合。有的同志认为,比较而言,史论结合还算得上毛病较少的一个口号。这可以理解成史论并重,既重视理论,又重视史料,并且可以克服理论和史料相脱节的现象。但有些同志指出,史论结合的口号也有问题。一是史与论二者的主从关系究竟如何?二是两者究竟怎样结合?引证经典作家的一些语录,找点史料加以证明,也可以叫做“史论结合”。因此,史论结合也没有能正确解决论与史二者间的关系。
那么,论与史二者间的关系,究竟应当如何看待呢?
一种意见认为,史论结合的提法还是正确的。“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与历史实际相结合,就是我们所提倡的史论结合,理论和史料的统一”。史论结合就是要求我们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去联系各国具体历史实际,阐明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
另一种意见认为,应该提“由史到论,论史结合”。持这种意见的同志说,由具体到抽象,由个别到一般,是人类认识运动的普遍规律。科学的历史研究,首先是从具体的历史事实出发,详细地占有史料,加以科学的分析和综合的研究,进而引出一般的结论,这就是由史到论的过程,即由具体到抽象的过程。另一方面又要看到,占有史料,弄清史实,不是历史研究的全过程和最终目的。还应该通过对于历史资料的搜集、整理和考订,通过对于具体历史事实的研究,发现历史事实间的内在的必然联系,以揭示历史发展的共同矛盾和普遍规律。这是马克思主义史学的重要特征。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史与论的关系,应当放在三个不同的范围内,分别弄清‘史’与‘论’本身的涵义,分别予以解决。而后再来考察它们的总体联系。”
这三个不同的范围是,“第一个范围,是将史与论作为整个社会结构中意识形态范围的两种社会现象来考察。在这里,‘史’指历史科学,‘论’指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是唯物主义历史观”。二者的关系是,历史学的发展,为唯物史观的发现和发展奠定了历史知识基础;而唯物史观产生后,就成为历史科学的指导思想,前者为后者提供研究工作的指南。“第二个范围,是把史与论放在历史研究的过程来考察。在这里,‘史’指具体的历史过程及构成这个过程的一系列历史事实,‘论’则是对具体历史过程和历史事实的看法、认识,即史识”。对于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来说,在研究历史过程中,对历史的认识不能先于史实,而只能从历史事实的研究中得出来。“第三个范围,是在说明历史的过程中来考察史论关系。在这里,‘史’指历史著作中所用的材料,‘论’就是著作中的观点、论点”。历史学家通过对充分占有的材料进行研究,获得某种科学结论,被研究的历史对象,就观念地反映在历史学家的头脑中。当历史学家打算用著作形式把它表达出来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史论关系作灵活处理。在这里,既可以以论带史,也可以先史后论,夹叙夹议,寓论于史。总之,以适当表达出自己的研究成果为宜。
持这种主张的同志,最后对史论关系作总体考察时指出,所有成功的历史著作,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即在此以前的研究过程中,处理史论关系时,必须论从史出。而研究过程中的论从史出,要获得科学的结论,又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务须处理好历史科学和唯物史观的关系,自觉地以唯物史观为指南,方能少走弯路。 (蒋大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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