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嘲谑嬉笑寓深思——高甲戏《凤冠梦》观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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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11
第7版()
专栏:

嘲谑嬉笑寓深思
——高甲戏《凤冠梦》观后
林毓熙
最近,福建安溪县高甲戏剧团来京演出,将获得全国优秀剧本奖的高甲戏《凤冠梦》(编剧:诸葛辂,导演吕忠文、钟世山)献给首都观众。
剧本以明朝嘉靖年间监察御史沈炼与相国严嵩在官场斗争中的命运沉浮为背景,描写吏部侍郎李元顺一家在对待沈炼之子沈少卿与其女李月娥的婚事上,看风使舵,变化无常,在沈少卿落难时,落井下石,强迫退婚;而在沈高中之后,又逼其就范强行复婚。戏揭露了李元顺等利欲熏心、趋炎附势的丑恶灵魂,歌颂了“胸怀坦荡秉性豪爽”的渔翁李伯,以及“甘苦与共一往情长”的沈少卿与渔女春娘的爱情。
作者将讽刺的匕首投向已经成为历史陈迹的人与事,但它却是作者对现实生活的一种感受,是作者有感于十年动乱中人与人之间种种不正常的现象而创作的。作者采取了嘲谑嬉笑的讽刺喜剧的手法,但态度却是冷峻的、深沉的,因而这出戏既叫人发笑,又引人作严肃的思考。
这个戏写了公子落难,却避开了嫌贫悔亲的旧套,写了公堂审案,却又并非公案戏。作者运用喜剧对比、夸张手法,在强烈的戏剧冲突中展现不同人物性格特征,既形象地勾勒出李元顺的刁滑与奸邪,李夫人的势利和刻薄,李月娥的贪婪与佻薄;也细致入微地刻画了春娘的纯真和诚挚,李伯的善良与豪爽,以及沈少卿的质朴与忠诚;并生动地塑造了三个不同形象的朝官。在“惊变”、“悔变”、“喜变”三场中,李元顺一家的冷色调和“惜留”、“惜情”两场戏,渔伯一家的暖色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最后三场的“三讼”,则将两条戏剧情节扭结起来,让否定性的喜剧情节和肯定性的喜剧情节互相配合,共同发展。
“三讼”既概括了明代官场的面貌,深化了主题,又为高甲戏擅长的丑行的表演提供了可用武之地。
“一讼”和“二讼”的审案者顺天知府吴乙九和都察御史赵基,前者是官卑职小,胆小怕事;而赵基是“御史当了二十年”未曾升一级,梦寐以求加官晋爵。他们所作出的带有荒谬性的判案,带有极大的讽刺意味。
吴乙九审案单刀直入,要李月娥和春娘回答到底为什么爱沈少卿。李月娥直言不讳:“我爱诰命与敕封,我爱霞帔与凤冠”!而春娘回答:“我爱他为人诚实心似玉璧,我爱他驸马不当做渔翁婿”!于是,吴乙九做出决定将凤冠霞帔、诰命判给侍郎千金,将状元夫婿判给渔家女,表示“这是各得所爱,两全其美”。这一判,显示了月娥和春娘不同的价值观和爱情观;这一判,也显示出吴乙九这个“官卑职小”的官,既糊涂又聪明,看似笨拙却能化拙为巧。赵基的审案就更别出心裁,他想赢得上司的欢心,竟想出“把公堂变喜堂”的招数,做出了“两女嫁一男”的判决,并认为这“既依国法,又顺情理”。当沈少卿不服时,他轻声告诉沈“你可多得一个,已是占了便宜了”!一笔把这糊涂官刻画得入木三分。“二讼”之后,“三讼”由刑部尚书邹应龙主审。全剧如何收场,邹应龙有什么招数,自然会引起观众的极大兴趣。果然,邹应龙出手不凡。他略施一计,欲擒故纵,宣称沈少卿有欺君之罪,而“革去状元,永不录用”。沈少卿既然已失去功名,侍郎千金随即变脸,供出已退婚的事实。邹应龙取得物证,使剧情急转直下,得以将沈少卿判给渔家女,从而结束了侍郎千金的“凤冠梦”。
《凤冠梦》能使观众获得愉悦的艺术享受,是和高甲戏丑行的精采表演分不开的。李元顺和赵基的官袍丑,李夫人和李月娥的女丑和傀儡丑,吴乙九、经历司的公服丑,以及鼓乐手的家丁丑,无论在形体动作的做功,面部表情的“丑容”,以及戏白、嘻笑等方面,都各有特点,富有艺术魅力。这出戏的演出很完整,舞台艺术的加工颇具匠心,既充分发挥高甲戏传统艺术的特长,又能结合当今条件进行新的创造,使全剧充满勃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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