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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原则 做好纪检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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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12
第5版()
专栏:一得集

坚持党的原则 做好纪检工作
解放军某师纪检干事 陈升平
我是1983年任师纪检干事的。一年多的实践使我体会到:只有坚持党性原则,敢于碰硬,才能做好纪检工作。
1984年1月,上级纪委转来一封检举信,揭发某团团长动用本团汽车为在某市开设饭店的老乡运送物资,动用团修理所的人力物力为老乡焊制铁框玻璃橱等以权谋私问题,师纪委派我参加这一问题的查处。这位团长是我的老上级,我入伍时他是副连长,我当排长时他是副营长,彼此互相了解,关系比较密切。1979年对越自卫还击战结束后,我们又一起工作过一段时间,互相之间更加深了友谊;在我经济困难时,他曾慷慨解囊,给予援助。现在组织上要我出面查处他的问题,感到有点作难,思想顾虑很大。但我又想,自己是党的纪检干部,对违犯党规党法的不正之风不能含糊,必须铁面无私,按原则办事。于是,我打消了思想顾虑,积极投入调查取证工作。经过三天的调查核实,情况和他本人讲的基本相符。我们如实向师党委作了汇报,责成当事人补交了电费和焊条费。
1983年3月,河南省唐河县群众写信揭发我师政治部一位副主任利用职权为亲属搞“农转非”。上级纪委委托师纪委先作调查。当时,这位副主任正主持政治部的工作,而且查处这件事要涉及政治部的有关人和事。这位副主任是我的“顶头上司”,有不少战友都劝我“学乖”点。但我想,查处不正之风是纪检干部的职责,便没有退缩。在师领导的支持下,我大胆进行了查证工作,终于查清了问题,及时上报上级纪委作了处理。实践使我体会到:不正之风不管发生在哪一级、哪个人,只要出以公心,坚持原则,就一定能查清处理。
1983年3月,师农场一职工来信控告该场一领导人受贿一千多元以及乱搞男女关系的问题。师纪委派我协助后勤部党委查处。我和其他同志对来信中所揭发的问题作了深入的调查,没有查到证据。这时,农场又一名职工控告这位负责人“贪污万元,私购木材十多吨”。我们经过反复调查,再次否定了“贪污”的问题。同时,核实了他私购木材的数量,但没发现他有倒卖牟利的问题。问题基本查清后,后勤部党委对这位农场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责成他在职工大会上作检讨。不久,农场又有一名职工接二连三地向上级纪委控告这位负责人的同样问题。为彻底弄清事实,我积极协助后勤部对这封控告信反复核实,并查清写信人原是农场的代理司务长,因其帐目不清被农场党委撤换,他就怀疑是那位负责人“捣的鬼”,企图进行报复。后勤部有关领导同志根据这些情况,对写信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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