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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帐方法是否应统一之我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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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14
第7版()
专栏:探讨与研究

记帐方法是否应统一之我见
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有些同志提出了统一记帐方法的问题。对此,我谈一些看法。
关于记帐方法,有主张统一于借贷记帐法的,也有主张统一于增减记帐法或收付记帐法的。我认为讲统一的基础是,把帐记好,保证会计核算质量。现在,我国通行的几种记帐法,都是复式记帐法,都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状况,提供正确的核算资料。因而,不必统一于某一种记帐方法,而应当统一于复式记帐原则。至于使用哪种记帐方法,可由各主管部门或企业单位自行选用,不要搞“一刀切”,不要用行政办法把它“统死”。
现行的几种复式记帐方法,除借贷记帐法外,其它几种方法都是我国广大会计人员长期探索的成果。目前,农村会计多用收付记帐法。银行系统也使用资金收付记帐法。增减记帐法自四十年代提出,到1964年,从理论方法上已得以完善。1964年,商业部率先以制度形式提出应用增减记帐法之后,其他部门的一些企业也相继使用。广大城乡集体企业也多使用这种方法。
鉴于这个客观情况,所以我提出的统一于复式记帐原则的意见,是会受到众多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者拥护的,也是符合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的。假如只统一于某一种记帐方法,其他记帐方法都不能用,这不符合科学发展的客观规律,对现实工作也不利。至于负责审计监督、财税查帐工作的同志,他们一般有较高的会计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水平比其他方面的会计人员要高一些。这些同志对任何记帐方法(包括古今中外)都应当了解、掌握。总之,不能用简单化、“一刀切”的办法,让记帐、用帐的几百万人只用某种记帐方法。如是,我们才有可能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会计学。
北京商学院 张以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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