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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人的“贴心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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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16
第2版()
专栏:

乡下人的“贴心店”
本报通讯员 徐忠
1983年3月,北京市密云县象鼻山下的溪翁庄上,亮出了第一个个体经商的字号——王元儒日用杂品店。四层土造货架上,物品齐全,单价最高的不超过十元,最低的只有二厘钱。
没隔多久,小镇沿街又出现了八家店,家家的门面都比老王的杂货店大,家家的商品都比他店里的新颖、高贵。在竞争面前,王元儒毫不改变“经商利民、薄利多销”的宗旨,三天两头到镇上各家店里走一走,随时掌握集镇的行情,还同周围的农家建立联系。农民需要什么就经营什么。对一些盈利不大,农民又少不了的杂品,别的商店不进货,他自己去找货源。经营妇女用的烫发卷,获利微乎其微,老王每次进城都要进一些货。镇上许多人要买翡翠牌香烟,老王了解到河北省丰宁县一带的商店里积压着这种烟,第二天就骑上车翻山越岭走了四百多里,购进一批。
在杂货店门旁,老王开了个义务存车处和免费存放物品处,为乡下人和到密云水库观光的游客提供方便,也吸引了更多的顾客。
他早开门,晚关门,顾客随叫随开门。有时顾客忘了带钱或者钱不够,他也让人家把东西先拿走,开店一年多,有一百多人赊过帐,但没一个失信的。
老王很珍视经商的信誉。去年秋天,他儿子从溪翁庄面包加工厂进了一批面包。这些面包外表黑红,里面却是生的,爷儿俩谁也不知道。卖了二十斤后,有人来退货。老王去找那家加工厂,工厂不理。他回来一边向顾客道歉,一边退钱,虽然他一时赔了本,却给顾客留下了好印象。
老王有利的买卖做,便民而无利的买卖也做。在他那挤满物品的杂货店里有四五个货窗上摆放着寄卖的东西。有附近农民送来的,也有镇上职工委托的,他既不做拍卖商,也不图利,卖多少钱全部交给委托人。许多人都把这个小店看作是自己的“贴心店”。
老王经商有严格的章法。他经常教育三个帮他开店的孩子守法。今年元旦前夕,一个倒卖彩色电视机的来同老王谈生意,这是一笔可以牟取暴利的买卖,老王却毫不犹豫地拒之门外。王元儒被上级工商、税务部门和乡镇政府多次评为先进个体经商者。他的日用杂品店,在竞争中站稳了脚跟,去年盈利两千多元。由于在顾客中赢得了信誉,生意一直兴隆,购销两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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