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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勒索棉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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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16
第5版()
专栏:调查汇报

他们在勒索棉农
本报记者 马中艳 鲍洪俊
看到韩会民等人的来信后,记者于1月14日来到北京大兴县小黑垡村。短短几分钟的时间,棉农们就挤满了一间大屋子,争先恐后地向记者述说他们到三河县一些收棉站卖棉受到勒索的事实。
头一个抢着发言的是柳宗歧。他说:“去年12月25日晚,我拉了一大车棉花(约一千五百斤)奔走百里,26日上午赶到三河县马启乏收棉站。守门的人厉声吆喝:‘给钱进门,四十元一车。’我没带那么多钱,只好另寻别处卖。当天中午又赶到三河县供销社棉麻公司,只见大门紧闭,到天黑也未见门开。我急了,挤进旁门,找到一个自称姓王的佩带红袖章的人,求他放我进去,有什么‘条件’卖了棉再说。后来,我答应把卖棉的奖励粮票送给他。第二天一早,他终于准许我赶车进门。但没料到过磅的人称了一半就不称了,还是那个姓王的提醒了我,我赶紧买了五元钱的牛奶糖送上,才算全部过完磅!卖完棉花,姓王的又说他没少为我出力,又要去十元烟酒钱。”
他刚一讲完,柳春光接上了“茬”。他说:“去年12月31日,我装了一拖拉机棉花,到三河县李旗庄收棉站卖棉。我送了一百斤大米给收棉站的李主任,才让进收棉站的门。进门后由于我没再‘烧香拜佛’,立即得到了‘报应’:好端端的三级棉花被验成四级的价钱;棉籽每斤价格本来是一角三分,算帐的却硬要给定八分五厘。后经那个李主任说情,并给会计室买了二斤牛奶糖(每斤二元七角),棉籽才提为每斤一角零五厘。”阎万明有事外出了,乡亲们替他讲了卖棉的遭遇。去年12月29日,老阎到三河县黄土庄收棉站交售四千多斤棉花。第一天,他给了过磅的四十元钱,嫌少,剩下一千多斤棉花,过磅人推说要去‘吃饭’,便撂下棉花不给过磅了。直到第二天又给了过磅的人十五元钱,才过完磅。……
事情已经十分清楚了。但为慎重起见,我们又来到通县大杜乡神驹村。一位棉农知道了我们的来意后,把我们带到年近六旬的陈炳银大娘家里,一些棉农闻讯也纷纷赶来。棉农王建力告诉记者:“去年12月29日,我到三河县棉麻公司卖棉。验级员直言不讳地说,棉花定三级、五级全凭他。他把五级提为三级,多得的钱20%要归他。因为我不同意,他就硬给定了五级。后来在东边过磅的两个姑娘帮我说情,我又塞给了四十元钱,才按三级花收了。”大家介绍说,棉农王殿喜今年1月3日也去那里卖棉花,等了三四天还被拒之门外。他急不可耐,又不愿徒劳百里把棉花拉回。这时,活动在棉站附近搞投机倒把的棉贩子来到他面前,迫使他将千余斤棉花,以每斤五角钱的价格卖掉了。最后,那位为我们带路找人的棉农说:“我家的棉花还没有卖,本县又不收,但我不想到三河收棉站卖棉了。与其跑到百里之外被压级、降价、敲诈,还不如五角钱一斤卖给串村走户的棉贩子呢!”
1月15日,记者随着卖棉的车辆,来到了三河县一个收棉站进行现场观察。上午十时,三河县棉麻公司的大门依然紧闭,只有小旁门开着。大门前,停满了载棉待售的各种车辆,棉农们在严寒中弯腰缩脖地在门前徘徊。我们问看门人:“什么时候开门?”他说:“上午不开了,下午也没准儿。”这时,一个五十开外的老汉拉一大车棉花来到门前。他未排队,一个戴红袖标的妇女和另一个棉站里的人便开门放他进去了。待老汉卖完棉出来时,我们问他:“你的棉花怎么卖得这样快?”他说戴红袖标的那个妇女是他的亲戚。我们迈进旁门准备到收棉现场看个究竟,迎面又走来一个身穿黑衣服的老汉。“老师傅,棉花太难卖了!拉来两大车棉花,等了三天也不让进门!”我们装着愁容满面地对他说。他立即回答说:“全部给我,我帮你们卖!我媳妇就在里边,一切好说。可是得给点好处才行!”我们同老汉正在交谈,突然来了一个中年男人同老汉耳语一番,老汉就不再理我们,同他一起走了。公司办公室的一个戴眼镜的女同志向我们解释说:“收钱、收礼的现象确实存在,主要是那些胆大的临时工。”看来,他们已经发觉我们不是“卖棉人”了!走出大门,我们发现一个骑自行车的瘦矮个子正围着排队的棉车打转,问卖不卖棉花。不久,一个棉农把一大车棉花卖给了他。经询问,得知棉农是宝坻县来的,因为排了两天队进不了门,只好忍痛把千斤棉花按每斤六角五卖给了棉贩子。……
几天的所闻所见,充分证明:河北省三河县部分收棉站趁棉农急于售棉之机,大肆敲诈勒索的事实,是确凿无疑的。它不仅腐蚀了收棉站的工作人员,更挫伤了棉农的种棉积极性。
1月17日,我们来到中共三河县委员会,向县委详细汇报了调查的情况。县委负责同志告诉我们,县委也收到了人民来信,并派出了调查组,准备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厉惩处违法乱纪的人员。广大读者寄希望于三河县委,希望能尽快看到处理结果。
编后
看了来信,使人深感愤慨。这两封来信反映的共同问题是:少数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敲诈勒索,收贿受贿。其结果,伤害了交售粮棉的农民,损害了社会主义企业的声誉,污染了社会风气,败坏我们的事业。事情的性质是非常严重而恶劣的。
三河县部分收棉站敲诈勒索棉农的情况简直令人不能容忍。棉农到他们那里卖棉,进门要交钱,过秤要交钱;工作人员为棉农尽点力,要收烟酒钱、“好处”钱。不这样做,棉花就卖不出去,或者被压级、压价。人们有理由发问:社会主义企业能这样干吗?这样坑害人民的企业还能算是社会主义企业吗?对这样的问题必须严肃处理。
北镇县粮食局已经对敲诈农民的青堆子粮库的有关人员作了处理。但是,象这样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有些人又是屡犯不改,一律只给予行政处分,乃至扣发奖金了事,这是否适宜呢?他们当中有没有党员,是否受到了党纪处分?我国《刑法》第八章“渎职罪”中明文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的,要给予法律制裁!这种规定,难道不适用于那些敲诈农民,索贿受贿者?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否则,对国家、对人民、对犯罪者本人,都是不利的。
至于这些收购粮棉单位的领导人以及他们的上级,不知是否了解这些严重情况?如果不了解,那是为什么?如果了解,他们究竟采取了什么措施?这一切都是很值得弄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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