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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全社会都关怀老人——捷克斯洛伐克老龄问题一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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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16
第7版()
专栏:

让全社会都关怀老人
——捷克斯洛伐克老龄问题一瞥
本报记者 周象光
有人说,古城布拉格是一座老人城。这话当然过于夸张,但是,当你漫步布拉格街头仔细观察时,在街心花园,在伏尔塔瓦河畔,在伏契克公园幽静的树林里,处处都会看到许多老人靠在长椅上,有的在读书看报,有的在闭目养神,有的在欣赏飞来讨食的鸽子、野鸭。喜欢和同伴唠家常的老年妇女,手里还不停地织着毛线活。
布拉格究竟有多少老年人?记者走访捷克斯洛伐克劳动社会事务部时得悉,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约占布拉格市居民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随着生活的日益改善,捷克斯洛伐克人民的平均寿命已由1937年的五十七岁提高到1979年的近七十一岁。据1980年的统计,全国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二百四十余万人,这对于全国人口只有一千五百多万的捷克斯洛伐克来说,是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人老了,渐渐体弱多病,生活难于自理。他们需要多方面的照顾。劳动社会事务部的一位官员说,过去,把发放退休金和修建养老院作为解决老年福利的主要措施。这种概念如今已经过时,现在他们希望能够在自己的家中度过晚年。可是,过去那种几代同堂的大家庭已经解体,子女长大后都另立小家庭,而且往往又远离父母,不能给老年父母以直接的照顾。这就需要动员整个社会来关怀老年人,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各种困难。
为此,捷克斯洛伐克民族阵线中央委员会专门通过决议,要求所有社会团体都要为关怀老年人作贡献。在整个社会的积极支持下,目前全国已逐渐形成了一个为老年人登门服务的服务网。服务的项目很多,包括派人打扫卫生、采购物品、洗菜做饭,以及洗衣、理发、洗澡、修剪指甲等等。这种服务一般是免费的,只向那些领取高额退休金的或其子女收入较高的老人收取费用。参加服务的除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的成员外,还有医生、护士、护校学生、大学生和家庭妇女。他们当中有不取报酬,自愿参加义务服务的;有由政府支付工资应聘服务的。此外,全国各地还设有三百多所专为老年人服务的“个人卫生中心”,不仅帮助老人搞个人卫生,还提供简单的医疗护理。有些办得比较好的,也开展登门服务。
虽然退休老人一般都有自己的住房,但住处比较分散,这就给服务工作增添了不少困难。因此,捷克斯洛伐克还为老年人兴建专用的“服务公寓楼”,使有些生活需要照顾的老人适当集中。这不仅便于为他们服务,而且可以大大提高服务工作水平。公寓住房的面积不大,以一间一套的居多。服务公寓楼内有服务人员,根据住户的要求提供各种服务。有些地方还试办了提供膳食和医疗服务的公寓楼,有专职医务工作者日夜值班。
值得一提的是,还有一种深受欢迎的老年福利设施,它有点象日托托儿所,姑且称之为“托老所”吧。它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子女都是双职工的老人。他们因子女上班,家中无人照看,每天早晨由子女送往“托老所”,晚上下班后再接回家。“托老所”为老年人提供午餐和点心,组织他们外出游玩,陪同他们上医院看病,到剧院看文艺节目。有兴趣的人还可以在所内参加一些轻微的劳动,如制作玩具、刺绣、编织等。
在捷克斯洛伐克,比较重视让老年人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这不仅是由于国家劳动力不足,而且也为了使老年人在精神上得到宽慰,使他们感到自己仍然是对社会有益的人。
捷克斯洛伐克动员全社会关怀老年人的工作取得了不少经验,但是仍有许多“空白点”,尤其对偏僻山区的老人还难以照顾。为此,他们还在继续探索新的更完善的服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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