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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自由”随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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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16
第8版()
专栏:

“创作自由”随想
鲁兵
颤抖的手是写不好作品的。颤抖的人是当不好作家的。
“写什么和怎样写是作家自己的事。”巴金同志说出了一个平凡的真理。
创作,“我”为主宰。
“我”为主宰,绝非随心所欲。
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对创作自由的约束。
讲创作自由,无一附加语,这是对作家的高度信任,深信作家是和人民站在一起的,热爱社会主义的。
作家有创作自由,编辑有选择稿件的自由,评论家有批评自由。
自由不是一部分人的专利,是大家共有的。
人民是最有权威的编辑兼评论家。他们时刻在选择,在批评,十年,百年,千年,而成为公正的历史鉴定。
保证创作自由。这是说在此之前没有创作自由,今天才绝路逢生吗?
不能把整个文学园地说得那么阴冷。在此之前的一大批优秀作品,并不是从冰天雪地里冒出来的。
保证,是为着巩固,为着发展;从另一角度看,也是对一些旧习未改、惯性尚存的同志的告诫。作品面前,人人平等。领导者和小学生一样,都是读者。
领导者的意见,有益于创作繁荣或作品质量的提高,作家肯定热忱欢迎;有偏爱,有偏见,在所难免,即使言辞激烈也无妨,只要这些都只是作为读者的意见。
佩着护身符、顶着保护伞才能写作的,当然也可以称为作家,但是人民期待于作家的,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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