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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宾馆的新伙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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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18
第4版()
专栏:

东湖宾馆的新伙伴
编者按:在内地投资的客商企业,如果在域外发生破产或濒临破产时,就会影响中方利益。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深圳有关部门采取了股权转让和股权变更的方法。下边讲的就是一个实例。
美丽的东湖宾馆,是香港嘉年企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园林公司合作的企业。去年1月,“嘉年”在香港破产,按照香港的法律,该公司在深圳的股权要被债权人接管。这一来,直接关系到东湖宾馆的命运。
香港接管的清盘官代表来了,同园林公司就“嘉年”的股权问题进行谈判,双方都请了深圳的律师。港方的律师是徐建,“园林”方的律师是陈汝涛(女),两个年青人在谈判桌上,就股权如何转让论理论法,辩论激烈。最后双方代表达成协议:由园林公司出资购买了原“嘉年”的股权。接着,律师们又参与了园林公司把股权转让给美国商人黄照满的谈判。由于律师为破产的企业提供了股权转让的法律帮助,使东湖宾馆在不停业的情况下又找了新的伙伴黄照满。黄先生很有把握地说:“我有信心,运用美国的先进管理经验,定会把东湖宾馆经营好。”
(方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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