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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视普及法律知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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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18
第4版()
专栏:来信

要重视普及法律知识
去年,我对深圳特区涉外经济合同的情况作了一些调查,总的来说情况良好,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主要表现是:
签约方面,我方一些当事人有随便越权的行为,擅自订立超越法律赋予自己权限的条款;有些涉外合同不经有关方面批准就自行宣布生效。不少合同的责任条款、资金投放、财会制度、劳动工资,由于规定得不明确,使当事人双方经常在履约中扯皮。
管理方面,全市没有一个统一主管全市引进外资合同审批工作和掌握这方面情况的机构,对于有一半在深圳注册的涉外经济合同究竟是怎么回事,没有人能说得清楚。
在掌握信息方面,许多工作人员对境外情况知道甚少,尤其对国际科技发展状况,国际市场行情掌握的资料不多,出现一些人心中无数便签合同的情况。
象深圳这样的特区,迫切需要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培养大批知法懂法的人才。要知道,这是加强经济特区建设带有战略性的一项措施。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王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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