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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把第三产业办成福利事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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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19
第2版()
专栏:述评

不能把第三产业办成福利事业
本报记者 戴玉庆
记者从刚刚结束的“发展第三产业理论与实践讨论会”上了解到,我国第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不仅大大低于经济发达国家的水平,也普遍低于某些发展中国家。1983年,在一百二十六个国家的统计中,我国第三产业的水平居第一百零七位。
我国第三产业的落后现状,同现行政策的扶持不够直接有关。多年来,第三产业中若干行业执行的是“福利”或“半福利”政策。国家非但不能从这些行业中收取利税,反而需要用财政拨款去“补贴”它们。例如,房屋建筑业是第三产业的骨干,本应为国家源源不断地创造利税。但是,按照现行政策,房屋不是商品,分房是一种福利。国家每年耗用巨资营造房屋,只收取微薄房租,连维修费都不足支付,何谈简单再生产?结果是建房越多,国家包袱越重。从居民而言,谁的住房面积大,谁占的便宜就多。这就容易出现分房中“走后门”的不正之风。
现在,国家用于消费方面的基金逐年增长。在解决温饱问题以后,人们手中的钱可以用来购买住房。如果改革“福利”政策,实行住房商品化,就可以大笔回笼货币。这笔钱既能为国家发展建筑业提供资金来源,也减轻了消费基金增加后给市场带来的压力。
在其他公用事业上,也需要从“福利”政策的着眼点上转变过来。北京市“乘车难”呼声颇高:高峰时,公共电汽车上每平方米挤着十三个人。在上海,大多数电车汽车已经不得不拆除了部分座椅,腾出地方挤更多的人。发展公共交通业,也急需资金。但是按照现在的“福利”政策来办,公共交通事业无法走出困境。这里固然有经营不善导致成本上升的原因,但主要还是“福利政策”限制了企业的经营。在北京,公共交通业每年亏损三千万元。这如何谈到公用事业的兴旺、发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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