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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省纪委采取措施纠正新的不正之风 联系思想提高认识 查处问题务求认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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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19
第5版()
专栏:经验交流

中共吉林省委、省纪委采取措施纠正新的不正之风
联系思想提高认识 查处问题务求认真
中共吉林省委、省纪委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纠正新的不正之风的指示,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同时采取各单位普遍自查和重点组织抽查等办法,检查新的不正之风在本省党政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中的表现,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收到明显的效果。
提高党员干部对新的不正之风的实质和危害的认识
从去年11月开始,吉林省委和省纪委开展检查新形势下出现的不正之风的工作。他们在检查中发现,新的不正之风在吉林省一些党政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中蔓延,严重败坏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危害着改革的顺利进行。突出表现是:有些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以权经商、办企业,为小团体和个人谋取私利;有些人不顾国家和人民利益,套购紧缺物资,倒买倒卖,买空卖空;滥发奖金、补贴、实物;乱涨物价;用公款大吃大喝,等等。
通过检查,吉林省委和省纪委认为,这些新的不正之风之所以能蔓延开来,是因为有些党政干部对它的实质和危害缺乏正确的认识。如有的同志认为,党政机关、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对搞活经济、促进改革有好处,赚了钱可以改善集体和个人福利,提高干部的生活水平。有些离休、退休老干部认为,经商可以发挥余热,为四化作贡献。有些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由于对改革中的是非界限不清楚,对纠正新的不正之风不坚决、不积极、不主动,持等待观望的态度。他们怕当改革的“顶门杠”,犯错误;怕得罪人,特别怕得罪有权势的人;怕纠正不正之风对自己没有好处,甚至吃亏。针对这种情况,吉林省委和省纪委引导党员干部联系思想实际,学习中央有关指示和规定。大家认识到,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等新的不正之风,同改革和搞活经济的宗旨、目的是背道而驰的。它不是搞活了经济,而是搞乱了经济,只能损害改革的声誉,干扰改革的顺利进行。
认真组织检查,抓住典型案件严肃处理
在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吉林省许多单位的党委、党组都把纠正新的不正之风的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并由主要领导同志负责抓这项工作。到2月中旬,全省七个地区中已有四个地区查清新的不正之风在本地区的种种表现,这些歪风已基本纠正;其余三个地区正在清查和纠正中。全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办的企业和商店,已经停办和脱钩五百一十多个,约占党政机关和干部经商办企业总数的80%。参与经商的党政干部已经撤出八百八十多人,占参与经商干部的80%多。乱涨价、滥发奖金实物的歪风,现在已大体摸清情况,有一部分得到纠正。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八个林业部门,乱涨价的非法收入三百多万元全部被没收。对于一些重点案件,吉林省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和解剖,对犯错误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有的登报或通报批评。长春市生产资料协作公司销售五百台汽车案、辽源市董永庆等人倒卖九十台旧汽车案都正在认真查处。
既坚决又稳妥,执行党的政策
中共吉林省委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和本省实际情况,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纠正新的不正之风既坚决又稳妥,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善于区别不同的情况,务必不要因为工作不深入、处理不当而影响改革,影响搞活经济和对外开放。省委为此提出要搞清五个区别:一、把政策允许的议购议销与高抬物价、牟取暴利区别开来;二、把退居二、三线的老同志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收取合理报酬与当企业后台坐收红利、索贿区别开来;三、把怂恿子女亲属投机倒把与支持子女亲属自谋职业区别开来;四、把党政机关为职工解决子女问题而扶持知识青年企业与官商不分、为小团体和个人谋私利区别开来;五、把长途贩运、搞活流通与套购紧缺物资进行投机倒卖区别开来。
新华社记者 罗昌华
本报记者 吴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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