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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同住一个天井里的两位书记处理住房问题的两种态度: 一个谦让被人夸 一个蛮横受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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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19
第5版()
专栏:

且看同住一个天井里的两位书记处理住房问题的两种态度:
一个谦让被人夸 一个蛮横受处分
在浙江省三门县坝头乡下吴村的一个天井里,住着两位党委书记。一个是县邮电局党委书记吴孝跳;一个是县铁矿党支部书记吴中康。两位吴书记在处理住房问题上的态度截然不同。
去年底,三门县邮电局一幢新宿舍楼落成。按照单位的分房条件,局里给吴孝跳安排了一套房子。可是,老吴得知这个消息没有半点高兴的样子。他在琢磨:局里有不少职工住房紧缺,新建的房子只能解决一部分困难户的问题,自己是党委书记,应该先想到职工。再说,自己现在住的房子只是破旧了点,靠近公路灰尘多了点,只要修一下,全家六口人还可以挤着住。于是,他把分给自己的房子让给了一名老职工。
县铁矿党支部书记吴中康,原在县电力公司担任党总支副书记。他调到铁矿上班近一年了,还住着原单位的房子。去年10月,吴中康住的这幢房子另有他用,电力公司动员住户搬到离县城稍远一点的上电厂宿舍居住。在规定期限内,其他住户都搬走了,吴中康却不动。电力公司领导把吴在县城工作的儿子叫来做了工作,将家搬到上电厂宿舍。不料吴中康火冒三丈,叫上女婿胡金才,边骂边冲到电力公司党委书记应世珍的办公室,不问青红皂白,大打出手,致使应世珍脑震荡住进医院。
事情发生后,三门县委给予吴中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公安局也将吴中康拘留十二天,并且让他担负应世珍的医药费。
(叶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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