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阅读
  • 0回复

国务院批准三个特区扩大面积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20
第2版()
专栏:开放之窗

国务院批准三个特区扩大面积
本报讯 为了适应经济特区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先后批准扩大三个经济特区的面积:
珠海特区的面积由原来的六点七平方公里,扩大到现在的十五点一六平方公里。
厦门特区由原来的二点五平方公里,扩大到厦门全岛,包括鼓浪屿在内,总共面积为一百三十一平方公里。
汕头特区由原来的一点六七平方公里,扩大到现在的五十二点六平方公里。
至此,我国包括深圳特区在内的四个经济特区总面积已达到五百二十六点二六平方公里。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