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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届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举行联组会 基本同意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稿 彭真指出常委会加强对法律实施和政府各部门工作的监督很有必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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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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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届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举行联组会
基本同意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稿
彭真指出常委会加强对法律实施和政府各部门工作的监督很有必要
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联组会议,讨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向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交的工作报告草稿。
彭真委员长出席了会议。陈丕显副委员长主持了会议。
委员们在发言中基本同意常委会工作报告草稿,认为一年来常委会做了许多有成效的工作。同时提出,常委会要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和对政府各部门工作的监督。
苏步青委员说,应尽快制定教育法,改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重视扫盲工作,坚决刹住新的不正之风对教育工作的冲击。
熊复委员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加强法律实施的监督工作,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四化建设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他说,新的不正之风的产生,反映了有些人不仅没有理想,而且无组织、无纪律,甚至不顾法律,有些不正之风本身就是违法的。新的不正之风对四化建设、对经济改革有着极大的危害。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应当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精神,负起同新的不正之风作斗争的监督责任,监督政府部门和政法、检察机关坚决查处一些违法乱纪的案件,监督宣传部门做好正确的宣传。他认为,应加强为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为人民服务,自力更生,勤俭建国等思想的宣传。
王甫委员说,目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在某些地方还比较严重,这就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负有对法律实施和政府工作进行监督的职责,在这一点上,我们过去做得不够,今后必须加强,要坚持人民代表视察工作的制度。有些新的不正之风已发展到违法乱纪的程度,必须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依法履行自己的监督、检查之职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和发展。
张珍委员说,对搞新的不正之风中违法乱纪的人,不管是谁,都要依法严处,绝不能姑息。
周占鳌委员说,现在应当特别强调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那些搞新的不正之风构成违法的经济犯罪分子,一定要依法严惩。立法、监督、发扬民主,这是关系到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大问题。现在,我们已有了许多法,应当充分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检查、监督作用,一是监督法律的实施,二是监督政府部门的工作,利用法律坚决同不正之风作斗争,保障四化建设和经济改革的顺利进行。我们的宣传工作要加强法律的宣传、民主的宣传。
袁雪芬委员说,我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光管立法不行,还要履行监督的职责。现在许多人缺乏理想,不守纪律,为了钱不择手段,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许多事情处于失控状态,这应引起我们的严肃注意。建设也好,改革也好,都要在正确思想的指导下进行,当前特别要加强理想和纪律的教育,宣传、文化单位要管思想,要注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彭真委员长最后讲了话。他说,大家讲了许多很重要的意见,有些问题是带根本性的。他说,改革是必须的,方针是正确的,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应该认真研究,一个一个地解决。
彭真委员长说,大家提出常委会要加强法律监督和对行政机关工作的监督,确实很有必要。这几年立了不少法,立了法就要依法办事,许多根本性的问题,宪法都有明确规定。要加强监督,首先要监督宪法的实施。
副委员长耿飚、彭冲、王任重、朱学范、阿沛·阿旺晋美、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赛福鼎·艾则孜、周谷城、严济慈、廖汉生、黄华,出席了会议。
国务委员王丙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易辰,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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