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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第一家办理妇女、儿童、婚姻家庭方面法律事宜的律师事务所成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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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21
第4版()
专栏:

首都第一家办理妇女、儿童、婚姻家庭方面法律事宜的律师事务所成立
本报讯 通讯员陆晏报道:首都第一家办理妇女、儿童、婚姻家庭方面法律事宜的律师事务所于三月二十日成立。
这个律师事务所受北京市司法局领导,其主要成员是市妇联的兼职律师,还聘请了一些热心妇女儿童工作的律师。这些律师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直接代理和出庭辩护。
律师事务所宣告成立时,全国妇联副主席王琇瑛、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金鉴到会祝贺。北京市妇联主任李钢钟在成立会上讲了话。参加会的还有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范崇燕、北京市司法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及北京市区县妇联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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