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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养殖蝇蛆不宜草率推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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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21
第5版()
专栏:科学信箱

人工养殖蝇蛆不宜草率推广编辑同志:
在人工控制下笼养苍蝇,利用蛆和蛹作为家禽和水产养殖业的动物性蛋白质补充饲料,是六十年代末国内外相继开展的研究课题。但是,由于苍蝇是传播多种疾病的媒介,特别是养蝇育蛆的经济效益还不能十分肯定,因此,除在少数国家(如苏联、朝鲜)应用于生产外,不少国家还在研究探索。
七十年代末,北京、成都、重庆、北流、柳州等地相继对这一课题的技术可行性和社会可行性进行了研究。1981年,西南民族学院和北京饲料研究所承担的蝇蛆养殖项目,先后经鉴定通过,取得了初步成果。但是,考虑到试验是在特定的生态环境和较严格的实验室控制条件下进行的,还缺乏对于不同地区、不同规模的比较研究。要将这项成果向全国推广,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农村当前条件的切实可行的生产途径,保证较高的经济效益,使这一新兴产业同除害灭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还必须有一个改进、充实和不断完善的过程。因此,我们在回复各地群众来信时,都一再强调目前不宜草率推广。据我所知,北京饲料研究所同样也不主张轻率地宣传和推广蝇蛆养殖工作。
去年,有的单位办了“蝇蛆养殖技术学校”,向全国招收学员,并大量销售和征订自编讲义。在部分养殖单位和专业户中,掀起了一股“蝇蛆热”。据了解,他们销售的种蝇、笼具和生产工艺,都存在着许多问题,甚至有不少错讹之处。如浙江引回的“种蝇”已经全部死光。四川买回的“种蝇”,其鲜蛆重也只有所宣传重量的一半。特别是所“推广”的苍蝇不能充分集中产卵,造成经济损失,又增加了污染和传播疾病的可能。
春天已经来临,又到了蚊蝇孳生的季节。为吸取“蚯蚓热”的教训,维护科学的求实精神,避免给养殖专业户和基层生产单位造成新的损失,在蝇蛆养殖技术未臻完善,尚未证实其确切的社会可行性之前,我恳切希望,不要轻率地推广人工养殖蝇蛆。
西南民族学院 黄怀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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