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阅读
  • 0回复

抚钢改革内部结构 各生产车间相对独立 权、责、利相结合,职工积极性高,车间充满活力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22
第2版()
专栏:

抚钢改革内部结构 各生产车间相对独立
权、责、利相结合,职工积极性高,车间充满活力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周保华、本报记者王黎江报道:抚顺钢厂在改革中,按照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把生产车间作为相对独立的小企业,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
抚顺钢厂有一万四千多职工,是我国生产特种钢的重点企业之一。去年上半年,这个厂进行了多项改革,在提高经济效益上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厂领导人经过调查研究,感到如何使生产车间活起来,是搞活企业的关键问题。抚钢下属十二个生产车间,大的有一千多人,最小的也在三百人以上。按现行的企业管理办法,车间仅是执行厂部指令,直接从事生产活动的单位,既没有支配人、财、物和独立经营的权力,又不分担企业所承受的压力。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这个厂把生产车间作为相对独立的小企业,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在企业内部进行了改革。
这个厂首先把厂部拥有的权力进行分类排队,先后从多方面采取放权措施:
在人事上,允许车间自行提拔选用工段长和班组长。车间主任有权调动和奖惩职工。
在财务上,允许车间支配一定比例的厂长经费。
在物资上,车间可以自行选购,对厂供应部门购进的质次价高的物资,有权拒用。
在生产上,车间在确保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可以接受外单位的订货或来料加工,工厂从获利中给车间提取一定比例的奖金。
在销售上,允许车间拥有1%的计划外产品销售权。
为了使车间成为在厂长统一领导下相对独立的经营和核算单位,抚钢还改革了原来对车间名目繁多的指标考核体系,实行以考核完成利润指标为主的办法。车间的奖励基金与利润直接挂钩,上下浮动,车间拥有分配权。这样,就将车间的所有工作同经济效益直接联系起来,同时也和车间职工个人收入挂上钩。
抚钢的生产车间在享有经营管理自主权的同时,也分担了厂部所承受的压力。车间由单纯的“生产型”变为“生产经营型”,再不象过去那样“生产计划听厂部安排,企业经营不沾边”了,而是能够自己创造条件,开拓前进。
六五○车间的生产能力一直过剩,经常停工待料。改革后,他们走向社会,对外搞来料加工,承揽钢材加工任务。仅去年第四季度加工钢材就为企业增加收入三十二万元。
生产车间变成相对独立的小企业,使抚钢直接从事生产活动的车间充满了活力,进一步调动了基层干部和工人的积极性。第一和第二炼钢车间,为了实现“少投入,多产出”,全面推广了浇铸钢锭的新工艺,使全厂钢的综合成材率由原来的80.11%提高到82.25%。仅此一项,在不增加能耗、材料的基础上,全年就可多生产出四千多吨优质钢,价值七百多万元。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