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7阅读
  • 0回复

汤阴蒋伪罪恶自供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05-10
第1版()
专栏:

  汤阴蒋伪罪恶自供录
我在汤阴蒋记县政府建设科的卷橱中发现一本“碉寨卷”旁边注明三十六年一月到三月二十二日。翻开第一页,是“征购工料委员会成立会议记录”一月七日三时召开的,出席机关有国民党县党部、三青团、县参议会、国防部暂编三纵队总司令部(即孙逆殿英伪三纵队)、县政府、警察局及建设科等,他们在不过卅二华里的平汉路上,要建筑九个围寨,四百三十九座碉堡。修筑工事所用的器材,他们的“决议”里这样记载着:(一)撤拆民房的原则由户人自行拆房,以免“惊扰”。(二)凡公共庙宇、“奸匪”房屋、已毁坏之房屋、逃亡户之房屋或有碍于军事之房屋,均予撤拆。(三)民地、民校、坟墓,视工程之需要而征用之。(四)督工人员、管理人员或民夫,不能如期完成者带脚镣罚苦役一周,民夫逃逸者一日罚粮五斗,罚得之粮“奖励”有功人员。(五)民夫每人自带镢锄。及口粮小米二十五斤。督工人员每日除火食外,由督工处发洋一千六百元。士兵每天一千四百元。蒋家走狗下乡催夫督工,闹得鸡犬不宁,连他们的爪牙大乡长孟昭诚也逼得受不了,在他三月十二日给蒋记县长一篇呈文里写着:“王瑞卿在职乡监工,如能酒肉相待,即和颜悦色赐予宽大,职曾在饭馆筵请三日。昨因公未同伊饮酒,即大发雷霆,诸万恐吓。”孙逆殿英给蒋记县长公函里也透露:“县长所派征料员王岐山,在侯家庄受贿有十七万元。”于是,“小民”就被征收得受不了。五陵镇公所一件呈文说道:“五陵镇村大小碉堡卅六个,城壕不下五百四十丈,寨墙三百三十余丈,寨墙上战沟盖板工料无以数计,民众已无法维持,今更有三纵队(伪孙殿英部)、保安集训纵队,自五陵顺卫河堡岸至大刘村十余里,增筑战沟,加设大碉楼一座,小碉堡八座,厨房六间。所须工料有梁柱二百五十六根,寸板六尺长八寸宽三十块。高粱秸十万斤,砖二十个,民夫一千二百名,泥木工四十名,以有限民力应此差役,实无法应命。”汤阴城人民更苦,西关十保居民,朱有瑞一张呈文里写着:“三十四年十月,将民房拆毁,今又将房基掘成战沟,宽长丈余,基地全部占用,查衣、食、住、行是人之四大要素,现在民家十一人,已无安身立锥之地,飘落露宿,情实悲惨凄凉………。”没有人心的卖国汉奸是不管这些的,他们在三月九日的紧急会议上决议:“各乡镇所给养一项,克日补足,如再迟延不送,定以阻碍公事通奸论罪,决不姑息。”这里面充满了多么浓烈的血腥气味呀。(方德)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