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阅读
  • 0回复

秦巴山区又出现乱砍滥伐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26
第2版()
专栏:

秦巴山区又出现乱砍滥伐
本报西安电 新华社记者姜卯生、本报记者景险峰报道:地处陕西省秦巴山区的柞水、蓝田、岚皋等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公布以后,最近又发生了乱砍滥伐林木的现象,使一些幼林遭到破坏。
柞水县畜牧场牧工商联合购销公司与蓝田县前卫贸易货栈签订了一百六十万根山木棍的购销合同,折合木材约一千九百多立方米,先后在柞水县的红岩寺、蔡玉窑两区七个乡进行无证收购,违反了《森林法》第二十八条关于“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的规定。岚皋县有些单位则以“公司”、“联合体”的名义经营木材。有个派出所的民警扔下本职工作,也去做木材买卖。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去年11月底,这个县无计划收购抬杠七十四万根。
有些乡村的干部也私自批准采伐林木,部分群众趁机做起购销木材的买卖。柞水县黄土砭乡安乐村个别村民,以要求处理积压木材为名,组织农民和学生突击上山砍树,两天时间就砍伐油松幼树一千多棵。蓝田县国营终南林场塞峪工区一片近万亩油松林内的椽材、檩材,几乎被附近群众偷砍一空。
陕西省委书记白纪年对上述地区发生的乱砍滥伐十分重视。他要求省里的领导同志研究,如何在放宽政策、搞活林区经济的同时,搞好森林管护;制订林业方面的改革措施时,这方面也应考虑到。省林业厅3月4日至16日派员到柞水、蓝田、岚皋等县作了调查,证明这些县发生的乱砍滥伐现象确实存在,有的县正在查处,有的县此风还未刹住。据此,省林业厅向各地、市林业部门发函,责令立即纠正。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