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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合作总社召开物资交换会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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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4-27
第2版()
专栏:

  全国合作总社召开物资交换会议
四月十六日至二十三日,全国合作总社召集各大行政区(西南在外)、内蒙自治区及华北五省的合作总社推销部门负责人在北京举行物资交换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各地合作社代表汇报了第一季度物资交换工作情况、第二季度的推销计划、以及棉、麻等工业原料的预购工作情况,并进行讨论,确定了今后的做法。最后,各地合作社间相互签订了十八件物资交换合同,总值一千二百七十多亿元;成立交换协议十件,总值一千七百一十亿元。交换物资包括玉米、高粱、豆饼、豆油、羊毛、活猪、苹果、香蕉、苇席、鸡蛋等农业副业产品和土产品三十七种。
从各地代表的汇报中可以看出,自去年十二月全国合作社业务会议以后,各地合作社已开始重视推销工作,各地都举行了物资交换会议,订立了大批交换合同。在推销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地区,多年滞销的土产品已打开了销路,因此那些地区的农民购买力已大大提高。同时合作社本身也获得了一些经验。例如河北省总社于二月下旬召开的各专区社间的物资交流会议,曾替社员销出了大批滞销产品,如通县专区的石板,唐山专区的白薯干、木炭,邯郸专区的磁货、辣椒、蒲扇。同时合作社为社员换进了大批农药、棉籽、稻种、玉米、肥皂等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山西省总社召开了专业会议,研究了土产的规格与销路,解决了山楂的滞销问题。但各地合作社在推销农业副业产品,特别是推销土产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推销不是从为社员的生产服务出发,不调查研究等。因此,社员的土产不得畅销,合同订立后不能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针对上述问题,全国合作总社副主任梁耀在会议总结报告中指出,要做好推销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推销必须以发展社员生产为目的。重热货轻冷货、重平原轻山地等单纯为了盈利的做法都是不对的。
二、必须通过土产交流会议、社员代表会议、调查统计会议,了解社员在什么季节生产什么?产量、规格、质量如何?同时召开专业会,了解各种土产的供销情况、运输情况与价格问题。
三、应根据不同的推销对象与地区,多方面去组织推销。除了满足国家的需要外,首先应在合作社系统内和本地市场上去找销路。只向外不向内、消极等待、依赖外销的工作方法必须纠正。
四、加强经济核算,减低货物成本。不让货物走弯路,尽量组织土产加工,规定各级社的开支标准和主要物资的伤耗率。
五、严守合同信用,执行经济纪律。对无故不守合同者应加以制裁,严重的可送人民法院处理。
为了迎接将在八月间召开的全国物资交流会议,全国总社在会上要求各地合作社由基层社开始详细调查社员农副产品及土产的产销情况,并准备经营管理上的具体意见。
关于棉、麻等工业原料的预购工作,各地成绩都很好。棉花的预购量平均已达到全国皮棉总产量的四分之一。为了进一步开展预购工作,梁耀副主任在会议的总结中指出:一、预购工作应和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级中央党委协议一致,共同来做。二、要注意组织“订货单”工作,详细订明农民需要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手续等项,以保证实物供应。三、应准备棉花加工工作。四、应全力展开信用预购工作,不宜多提倡预付实物的预购方法。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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