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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新大建筑木材公司 对迟延不交工会经费的检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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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4-27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太原新大建筑木材公司
对迟延不交工会经费的检讨编辑同志:
贵报三月二十一日读者来信专页上对我们拒交工会经费的批评,我们诚恳接受。兹作检讨如下:
一九五○年十月上旬,太原市总工会石海林同志到本公司催缴工会经费。当时公司的监委赴汉口购木料,经理病在医院,加以去年本公司属机关生产委员会领导,尚未参加工会,因此会计科就对工会的同志说:不了解工会经费怎样开支,待和领导同志研究后该交就交。这样工会经费就未能按期交纳,去年十月下旬才交八、九月份的工会经费。我们是公营企业,应该是遵守和执行政府法令的模范,但由于我们对政策的学习了解不够,公司不少干部工作马虎,领导上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未及时检查,因而造成上述错误。我们当引以为戒,今后定要加强全体职工的政策思想教育,并坚决遵守政府法令。
山西太原市新大建筑木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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