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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副秘书长曾涛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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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4-05
第3版()
专栏:

  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副秘书长曾涛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
新华社北京4月4日电 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曾涛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
在记者招待会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项淳一和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顾昂然向中外记者们介绍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近年来立法工作的情况,并回答了记者们提出的问题。
顾昂然说,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自1979年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制定了八十三个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目前正在草拟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海商法、海关法、矿产资源法等。
谈到正在审议的继承法草案时,顾昂然说,这一法律草案与其他国家的继承法律所不同的特点是,遗产的范围不同。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土地、矿藏、水源、森林等自然资源属全民或集体所有,不能继承。只有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才允许继承。其次,这一法律草案还体现了扶养老幼和以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处理财产问题。
在历时一个半小时的招待会上记者们提问踊跃。
曾涛在招待会结束时感谢记者们对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中国国内情况的关切,并表示希望同记者保持联系,他将随时向记者们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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