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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乡镇企业局煤炭货场收购一车煤一百二十元,卖给关系户只收三十元 这是为什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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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4-05
第4版()
专栏:

  七台河市乡镇企业局煤炭货场收购一车煤一百二十元,卖给关系户只收三十元
  这是为什么?
记者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采访的一个晚上,发现住房门缝里塞进一个纸条。上面写道:“乡镇企业局煤炭货场用煤拉关系,搞不正之风:收购一车煤要一百二十元,但出售给领导机关干部每车只收三十元,‘倒贴’九十元。”揭发者还附有一张“议价煤”发票,上边写得清楚:“煤一车,三十元。”
带着这个线索,记者到乡镇企业局煤炭货场了解情况,货场党支部书记宫福贵和主任吕允江发现事已败露,只好承认。问他们是谁出的“主意”,他们说:“局里定的”。请他们查查这样销售多少,都卖给谁家,他们一口咬定没法查。记者点出:“据说卖这种煤有专帐。”后来,他们自报了查帐结果:两年来卖这种“议价煤”四百七十四车,共二千三百七十吨。按这个数字计算,国家倒贴出四万二千六百六十元。
“都卖给哪些干部?”记者又问。“买主很多”,宫福贵和吕允江一时想不全,就掰着指头数:“有铁路部门的,工商系统的,人民银行、计委、税务、车辆监理所的……”“为什么卖给他们?”吕允江介绍说:“这些人都用得到。不给铁路上一些人点好处,货场的煤拉不出去;得罪了工商部门,他们会老打‘红灯’,很多事办不成;计委、银行、税务部门的人也惹不起,他们出一个难题就能把我们绊倒;车辆监理所更厉害,小旗一摆,什么车都得停下……”
群众反映说:这些都是事实,但只说了问题的一半。他们用煤作线,撒开“关系网”,有为工作着想的成分,但主要是走后门,搞不正之风。春节期间,乡镇企业局一位副局长支持山东家乡的人搞违法生意,既没营业执照,又没报税,在市内用汽车偷偷运销鞭炮,就因为有“关系网”保护,无人处理;乡镇企业局所属企业中,有的亏损,照发奖金,无人过问。群众一针见血地指出:“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市有关单位干部的嘴叫低价煤给堵住了,见了错事也只好睁只眼闭只眼。”
本报记者 段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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