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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棺”未盖,且莫匆匆论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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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4-07
第1版()
专栏:每周论坛

  “棺”未盖,且莫匆匆论定
  宗文
“盖棺论定”,说的是人到大限之日,千秋功罪,最后评说。当然,人死多少年,“盖棺”而未“论定”,毁誉纷纭的也不少。但我以为,这个提法还是比较客观的,至少它未用一成不变的眼光把活人看死。
“文革”期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肆虐,形而上学猖獗,动不动就给人扣上吓人的政治帽子,还要加上“死不改悔”的断语,这离“盖棺论定”的求实态度,何止十万八千里。人还没有死,怎么断言
“死不改悔”呢?
这是过去的事了。最近在报纸上看到吉林省一个一度失足的青年写给报社的一封呼吁信,标题是《请给我一次机会》。这个青年不满十六岁时,同别人合伙偷盗自行车,得销赃款二十元,当时已作处理。可贵的是他偶一失足迅即迷途知返。尔后他有四次就业机会,都因为这个污点而被认为不合格,给退了回来。“棺”未盖而论已定的余风,于此可见一斑。
关于这封信,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何光暐同志有一段批语讲得好。他说:“人犯错误是难免的,青年人犯错误更不足为怪。对待犯错误的青年人,应该是耐心帮助,积极引导,从而使他们悔过自新;决不能歧视、嫌弃他们,更不应将他们推向就业无望、报国无门的境地。否则,我们的错误将甚于青年人的错误。”特别是最后一句,可谓鞭辟入里,振聋发聩。
这里的“我们”,想必是指手中握有权柄,能在某种程度上决定别人命运的各级领导同志。那些以冰冷的眼光把这个一度失足而又振作起来的青年拒于就业大门之外的同志,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犯错误,而且自己所犯的错误比这个青年犯的错误更甚。他们处理问题的思想和方法不对。一推了之是最省事的,但这一推,就推掉了自己对社会、对国家、对青年的神圣责任。不是讲无产阶级要有解放全人类的胸怀吗,为什么连一个能够弃旧图新的年轻人都容纳不下呢?不是讲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四化建设服务吗,为什么当消极因素已经转化为积极因素时,还要把它视作一种不祥之物,拒之千里以外?
青年人犯了错误,作为领导者,作为阅世较多的长者,有责任对他们进行疏导、帮助,给他们提供改掉过失的机会和条件,切忌采取歧视和压制的态度。歧视和压制的作法,只会引起抵触,不是缓和,而很可能人为地激化矛盾。如果说青年人犯了点错误还可以原谅的话,那把他们心灵中重新燃起的火苗扑灭,就难以原谅了。
还是回到“盖棺论定”的题目上来。既然“棺”未盖,何能匆匆论定?用死档案把活人看死,尤其是把发展变化中的青年看死,这种形而上学的积习,还是早一点丢掉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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