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1阅读
  • 0回复

单记名多数两轮投票制和比例代表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4-07
第6版()
专栏:资料

  单记名多数两轮投票制和比例代表制
单记名多数两轮投票制在1958年11月立法选举中首次在法国实行。按照这一制度,政府根据国民议会议员的人数把全国划为相应数目的选区,每区选一名议员。选民在各党派提出的候选人中只能投一个人的票。在第一轮投票中获得有效票的绝对多数者当选。否则进行第二轮投票,选民在第一轮得票最多的两名候选人中抉择,获得相对多数者即可当选。总统选举、市镇选举和省议会选举也采取与此相同的办法。
比例代表制在法国历史上多次实行。这次政府决定在明年3月立法选举中实行的,是省级一轮投票比例代表制,即由政府根据各省人口多少分配给各省相应名额的议员席位。参加选举的各党派在各省提出各自的候选人名单,选民投名单的票,而不是投具体候选人的票,而且只投一次。各党派根据其名单在某一省的得票比例(必须达到5%),取得相应的议员席位,具体谁当选则视其在名单上的次序而定。·为民·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