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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大罢工始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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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4-09
第7版()
专栏:综述

  丹麦大罢工始末
  方祥生
前不久发生的丹麦三十万工人大罢工,是丹麦近十二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罢工。罢工的起因是,在劳资谈判中工人提出的缩短工时和增加工资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罢工从3月23日午夜开始,前后持续一个星期,影响极大,政府被迫出面干预,议会也通过相应法律,授权政府要求工人于4月1日复工。
丹麦政府为早日结束这次罢工,曾经提出一项解决劳资纠纷的折衷方案,答应在今年增加工资2%,明年再增加1.5%,私人企业和公营企业分别从1986年12月和1987年1月起把每周工时从四十小时减到三十九小时,同时将提高公司税,控制物价等。但这一方案未能完全满足工人的要求。工会认为,工资增加的幅度大大低于预计为5%的通货膨胀率。十万工人在议会讨论罢工问题时集会,抗议政府的干预行动。罢工者还表示,将继续进行非正式的罢工。
这次大罢工涉及交通、运输及制造业中的大部分厂家,并得到部分公营企业职工的支持,使部分地区交通陷于停顿、与附近一些岛屿的联系隔绝,严重影响到社会生活和丹麦经济。政府提出的减少财政赤字、降低通货膨胀率的目标也有落空的危险。
近两年来,丹麦的经济虽有起色,但仍脆弱。高失业和高赤字两大顽疾使丹麦经济举步维艰。据统计,失业率目前仍达10%左右,而外债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每年还本付息的金额约为二百亿克朗。施吕特政府1982年秋上台以后,着手整顿国家财政,削减社会福利,要求放慢工资增长速度,鼓励出口,希望通过这些措施来减少赤字,振兴经济。
工会则主张增加工资,缩短工作时间,认为实行三十五小时工作周可以减少失业,缓和劳动市场的压力。而资方则强调,工会的各项要求加在一起,将使雇主的开支增加10%以上,会削弱丹麦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因而坚持工资增长率不能超过2%;致使资劳谈判破裂。
丹麦是个罢工不多的国家,其原因之一是有一种调解劳资纠纷的机制。根据法律,在劳资双方谈判破裂后,政府可以要求议会授权干预。政府得到授权后提出的调解方案,对劳资双方都有约束力,必须执行。反之,可以对不执行者提出起诉,并课以巨额罚款。
目前执政的施吕特政府是由四个党联合组成,但在议会却是少数派,在一百七十九个议席中只有六十六席。为了争取议会授权,政府在罢工开始后,随即与在野的激进自由党谈判,要求该党在议会支持政府。在议会经过十个小时的激烈辩论之后,最后政府以五票的微弱多数获得了对罢工的干预权。
这次由劳资纠纷触发的罢工,已经结束,但工人对劳资纠纷产生的不满情绪至今还未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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