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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设置专门机构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参加六届人大会议的广州代表谈“消费者委员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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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4-10
第4版()
专栏:

  要设置专门机构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参加六届人大会议的广州代表谈“消费者委员会”
广州市副市长邓汉光提了一项建议:要以立法的形式统一和解决各地消费者委员会的权力问题,以利于该机构开展工作。这项建议得到了不少代表的赞同和支持。邓汉光是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名誉会长。
消费者委员会是个什么性质的组织?它是怎样开展工作的?
邓汉光说,随着广大消费者的需求日益多样化,日用消费品生产出现了花色品种多、更新换代快的好形势。当前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一是产品质量问题。质量不单指产品的优劣,还包括是否卫生、安全、有效,特别象食品、药品、电器、玩具,如质量不符合要求,会给消费者带来危害。二是价格问题,现在市场搞活了,商品价格的形式也多种多样,其中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还有极少数是属于乱涨价的。因此,需要有一个机构对产品的质量、价格等问题进行监督、裁决,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邓汉光说,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是去年成立的,由民主选举的各界代表组成,会长由市工商管理局局长担任,因而是“半官半民”的组织。市政府授予委员会一定的权力,使委员会能够审查、处理消费者对商品、服务质量问题的投诉;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低劣产品,有权制止其销售;有权责成因商品质量问题而造成消费者经济损失的企业,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对拒不赔偿经济损失者以及严重违法者,有权转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成立半年多的时间里,委员会接受消费者投诉一千四百多宗,绝大部分已妥善处理和解决,社会效果很好。现在各地都在建立和准备建立消费者委员会,有必要提请人大以立法的形式统一和解决消费者委员会的权力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园林科研所技术员许广汉说,消费对生产也是一个促进。产品质次价高,不仅危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最终也会使生产受损失。因此,消费者委员会的目的是同工商企业一致的,那就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满足群众物质和精神文明的需要。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乐器厂副厂长徐弗说,广东乐器厂生产的提琴,之所以能五次在国际比赛中获奖,与重视用户的意见、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分不开的。成立消费者委员会来监督产品质量,是对工厂的爱护。委员会应该吸收更多的专家、内行参加,及时地将市场情况反馈给企业,促进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
本报记者 莫新元(附图片)
出席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广东、云南、山西的代表在亲切交谈。
本报记者 张雅心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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