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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查处一批冒牌酒 一些经营单位片面追求利润,为了赚钱,不顾商标法,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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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4-11
第4版()
专栏:

北京市查处一批冒牌酒
一些经营单位片面追求利润,为了赚钱,不顾商标法,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 (记者庄建民)北京市新近查出了七十三万八千多瓶冒牌酒,其中的七十万零五千瓶已经售出,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说,这批冒牌酒都是从外省外市流入北京的。
北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月中下旬对市内烟酒批发部、副食品供应站、商店、饭店进行重点抽查时发现,丰台区副食品采购供应站、宣武区西河沿菜市场等六个单位分别购进和经营外省市十三个厂家仿冒的九种名牌酒,其中有湖北省随州市第一酒厂仿冒的白云山牌“五粮液”,河南省鹤壁市酒厂仿冒的醉刘伶“杜康”酒,黄泛区葡萄酒厂仿冒的泛农牌“中国红葡萄酒”,浙江省杭州酒厂仿冒的金谷牌“杭州竹叶青”,海宁县海定粮食制品厂仿冒的鹃湖牌“鹃湖小茅台”,陕西省凤翔县酒厂仿冒的凤鸣牌“西凤”酒。
这些冒牌酒虽然瓶贴上印有自己厂家的商标、厂名,但“五粮液”、“汾酒”、“西凤”等字样十分醒目。河南豫南汾酒厂的冒牌“汾酒”,瓶贴上的图样、颜色、字体与山西杏花村汾酒厂的汾酒瓶贴完全一样。湖北省随州市第一酒厂的冒牌“五粮液”1983年就在北京市场销售。工商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但毫无效果。据统计,近两年这个酒厂销往北京市的冒牌酒达三十六万七千多瓶。
主管部门说,首都市场上出现大量冒牌酒的现象,同一些经营单位片面追求利润有直接关系。从调查情况看,大部分批发经营单位明知是冒牌酒,但为了赚钱,便不顾商标法,大量购进。丰台区副食品采购供应站自1982年底以来先后从湖北省随州市第一酒厂、园林青酒厂购进冒牌“五粮液”、“汾酒”三十八万多瓶,批发给市内二百余家商店。对这次查出的冒牌酒,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作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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