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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正业务指导思想 探讨文艺体制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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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4-13
第1版()
专栏:

端正业务指导思想 探讨文艺体制改革
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认为,文艺系统的体制改革主要是解决好国家同单位、单位同个人的关系,解决扩大自主权和克服平均主义;文艺单位要尽可能企业化或实行企业管理、自主经营
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 (记者秦杰)改革不仅是“破”,更重要的是“立”。这是4月3日至12日在京举行的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的近二百名代表的共同认识。这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端正业务指导思想,探讨文艺体制的改革。
代表们一致认为,近几年的文艺工作确实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同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要发扬成绩,纠正缺点,开创文化艺术工作的新局面。大家指出,否定文艺从属于政治的提法,是一大思想解放,是清除“左”的思想的重大成果。但是,文艺工作必须以对实现党的总任务是否有利为衡量是非利害的根本标准。中央提出的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同人民的思想感情挂钩,同沸腾的四化建设的现实生活挂钩,加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和作品的格调,更好地珍惜和运用创作自由,服务于人民和四化建设,是发展文艺工作大好形势,提高作品质量的关键,必须紧紧抓住。
代表们就文化艺术体制改革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认为文艺系统的体制改革主要是解决好国家同单位、单位同个人的关系,解决扩大自主权和克服平均主义问题。今后,文化部门直属单位要尽可能改为企业单位或实行企业管理,少数不能改的,要简政放权,自主经营。有的文化事业单位如艺术表演团体可以成为艺术工作者自主管理的社会文化团体。文化艺术必须极大地发挥个人的创造力,在考虑单位总体任务的情况下,应该给个人以更多的自主权。这也是从体制上保障创作自由。今后艺术表演团体的编剧、导演、演员,出版单位的编辑、翻译人员,艺术院校和研究部门的教师、研究人员,一般要采用招聘制、合同制。实行按劳取酬,克服平均主义,要拉开报酬的档次。要加强评奖工作,有重大成就的要给予重奖。文化艺术事业要积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要加强文化艺术企事业的经营管理,要建立以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省、地、县的文化主管部门,也要根据政企职责分开的原则,一般不直接经营管理各种文化艺术事业,而主要是行使政府行政机关的职能。全国出版局(社)长会议也同时举行,讨论了全国出版工作的体制改革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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