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阅读
  • 0回复

北京一路汽车六九四号车组殴打乘客的售票员已受处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4-13
第5版()
专栏:批评以后

北京一路汽车六九四号车组殴打乘客的售票员已受处分
看到你报2月16日第五版刊登的《北京一路汽车两售票员蛮不讲理出手殴打乘客》的批评信后,我总公司当即责成二公司迅速查处。经查,此事发生在一路694号车组;当班女售票员是安某、男售票员是张某。一路车队领导人立即停止了安、张的工作,并分别向他们了解事情的经过。
从安、张提供的情况看,信中所讲事实有出入。后来,车队领导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又回访了写信人孔繁同志。据孔讲,他在北京站口等车时,看到一路汽车女售票员追一乘客。因双方相互纠缠,围了很多人。究竟谁打了谁,没看清。信内所讲内容,是被追乘客所言。因为找不到那位乘客,事情无法进一步澄清。经分析,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王府井地段因为修建行人通道,这里的停车站已停止使用。但由于售票员在车上对此宣传不够,报站又不够及时、清楚,以致造成那位乘客未能在东单站下车。这时,售票员让乘客买一角钱的票,乘客则只买五分钱的。于是,发生争吵。加之,乘客未能及时下车,动手打了售票员安某后下车就走。安、张即下车追赶乘客,双方推拉起来。这时,乘客踢了安一脚,安随手用票袋打了乘客。
从上述情况来看,事情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售票员未能认真、准确、及时、清楚地进行“三报”,并耐心细致地向乘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这说明,我们的售票人员头脑中还没有很好地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乘客服务的思想;在发生争执时,售票员安某没有执行“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纪律,以致造成很坏的影响。为此,公共汽车三场领导决定:一、在全场干部、职工中开展一次学习讨论,再次进行“文明礼貌”的思想教育;二、责令女售票员安某停班检查自己的错误;三、给安某以行政警告处分,并扣发她当月奖金及提成和公里津贴。
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编后
看了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这个“答复”,令人高兴。
之所以高兴:第一、从售票员提供的情况看,一路汽车票价不管乘一站还是几站,都是一角,乘客只给五分,因此,发生了争执,乘客先动手打了售票员安某。但是从车队到总公司都没有借此推卸责任,责备乘客。相反,他们严格要求自己,批评售票员对乘客服务不够,违反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纪律。这是正确的,是应该受到称赞的。第二、为了吸取教训,挽回影响,汽车三场还在全场职工中开展了“文明礼貌”的教育,并对主要责任者——694号车组的女售票员安某进行了必要的处理。这样,就有可能使汽车三场的全体职工今后更好地礼貌待人、全心全意地为乘客服务,不致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我们的公共汽车、电车的司售员同志,起早搭黑,为乘客服务,工作很辛苦,应该受到广大乘客的体贴和支持。即使他们中间有些同志一时服务不到或者态度差些,可以提意见,可以批评,但不能歧视他们,更不能无理对待他们,甚至动手打他们。那个挨票袋打的乘客,如果确实是自己先动手打售票员同志,并用脚踢售票员同志,那是很错误的,应该感到内疚。希望今后不要再干这种不文明的事。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那次乘坐一路公共汽车694号车的不少乘客,在那个乘客与售票员发生争执并动了手时,能够上前制止,使事态得以平息。这充分反映了来自各方的乘客,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是自觉地站出来维护公共秩序。这种精神很值得发扬。如果我们首都的人民和来自各地的同志都能这样做,首都的公共秩序定会越来越好。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