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1阅读
  • 0回复

选和编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4-15
第7版()
专栏:

选和编
尚圻
目前,各地的文学刊物印数普遍下降,这有自身的原因,但也由于受到来自其他方面的冲击。其中之一,是大量的文学选刊的涌现。
最先出现的选刊是小说。之后,举凡诗歌、散文、剧作、儿童文学、报告文学、民间文学、传奇、传记、外国文学等各种体裁,都有了选刊(有的还不止一家)。有的已不满足于只选短作,还要改为大型厚本的,长、中、短篇尽形囊括;有的更办起了“大选”、“大观”之类(就是一切体裁文学作品的选刊),大有天下佳作尽入吾彀中之概。而与此同时,作为“选”的基础的广大文学刊物,却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局面,前景可忧。
我认为,扎扎实实的编辑工作,兢兢业业来筛选稿件,认认真真发现和扶植新人,乃是办好刊物的正途,也是繁荣创作的有力基础。“选家”的遴选工作,虽说也是一种劳动,需要相当的眼力和付出一定的精力,但毕竟不同于文学刊物编辑的劳动,至少要省力、省心一点吧。其次,选刊不尊重编辑的劳动,并不给原载刊物以适当的酬劳和补偿,或是单方面的“随意赏”,这也是不合理的。
本文并无将“选刊”打入冷宫之意。因为从当前实际出发,它还是有益于读者和作者的。对读者来说,可以相对地减少某些遴选和介绍之劳;对作者来说,也是一种鼓励。另外,有的选刊或文摘尚有辑存文献和推荐评奖的作用,适当保留,还是应该的。
鉴于上述的不正常现象,建议有关部门至少应该规定一些条例。比如,适当地拉开编和选的时间距离。参照电影界和电视台缓冲矛盾的办法,要求至少二三月内不得选载。抑“选”促“编”,以扶植作为基础的文学刊物及其编辑工作。最主要的是规定和保护刊物在一定期间“版权所有”,转载必须事先征得同意,并合理付酬。这样,“编”与“选”的矛盾就可以缓解。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