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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领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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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4-17
第8版()
专栏:

“有奖领导”
张宝林
“有奖销售”、“有奖评选”、“有奖竞赛”、“有奖联欢”……五花八门的“有奖”,近些时领教得够多了,但使我大大吃了一惊的,却是刚刚得知的一个新品种——“有奖领导”。
据称,这种新的领导方法是,团委同团支部签订合同,规定“各团支部中98%的团员完成生产和质量指标,团员无一人出现重大伤亡事故和违法行为,支部每年为青年团员办一至二件有影响的事……”则“分档次发放奖金”,否则“除进行必要批评、教育和其他行政处分外,还实行一定的经济惩罚”。
这就怪了。一个共青团员,完成“生产任务和质量指标”而没有“违法行为”,难道不是起码的要求吗?团支部每年只为团员做一两件好事,难道不是一个很低的标准吗?如果回答是肯定的,完成了起码的要求、达到了很低的标准,发的哪门子的奖金?
有谁想了解“滥发奖金”“滥”到什么程度么?这纸合同可以帮助你管窥一二。
然而,问题的严重性还不在此。共青团是党的助手,这是尽人皆知的普通常识。居然有人把团支部的工作同车一个螺丝、割一垄麦子等量齐观,“计件付酬”,这已经很可悲了;更有人把这当成先进经验来推荐,这就更加可悲。
改革,是除旧布新。把钱看成一种肮脏的东西甚至口不言钱曰“阿堵物”,是“左”的偏见或陈腐的封建意识,应该坚决破除。但“破”字当头,“立”未必就在其中,社会是复杂的,简单地“反其道而行之”,往往并非坦途,却很容易误入旁门,这倒是做领导工作的同志需要时刻牢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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