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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向内 简政放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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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4-19
第5版()
专栏:

眼睛向内 简政放权
徐景安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试点城市的经济体制改革下一步如何推进?从当前的情况看,应该“眼睛向内”,可以先把简政放权的工作搞好。有四个环节需要研究和解决。
第一,把生产经营权进一步放给企业。目前,城市经济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依然是所谓“组织生产”,管理企业的内部经营事务。这是城市经济管理机构庞大、管理层次多、对企业管得过死的根源。改变这种状况,市的各级经济管理部门,从委、办到局、公司各个职能处室,要对现有的职能排排队,看看哪些可以先放,哪些应当后放,哪些应当保留。在人财物三权中,物资经营权的下放是难点。企业离不开“婆婆”的重要原因,是为了拿到统配物资。城市为了换来所需的物资,指令自己的所属企业上交一部分产品,然后与外省市串换,再分配给所属企业。这种办法似乎为企业解决物资短缺起了一点作用,但由此也带来很多弊端:一是城市为了换取物资,就要控制一部分物资,必然扩大指令性计划的范围和在国家计划任务上加码,它既不利于搞活企业,又增加了一部分企业的依赖性。二是城市经济管理部门忙于下指标、分物资等具体经营事务,该管的事又没有管好,而且带来营私舞弊、走后门等不正之风。三是在供不应求和供过于求的情况下,城市为了保护所属企业,必然封锁市场,堵塞流通;四是各级政府插手,使得原来由企业联系可以解决的大量经济事务,必须通过政府才能解决,割断了企业之间的横向联系。许多地方的情况说明,城市退出物资分配职能,是实现政企分开、简政放权、搞活企业的重要一环。
第二,转变管理职能。对企业放权后,物资供销机构可转为企业性经营单位。各个专业局从管理企业产供销事务中解脱出来,加强行业的预测、行业的规划、行业的管理,搞好产品结构、企业结构的调整。计委经委等综合部门则应着重研究城市的战略发展方向,制订长远规划,拟订经济政策等。
第三,精简机构。在职能转变的基础上,搞好机构的精简工作。这种“先撤香火,后拆庙”的做法,路子顺当,办法稳妥。如果不搞好放权,匆忙撤并机构,必然带来经济秩序的混乱和人心浮动,影响城市改革的进程。当然,这并不排除对看准了的某些机构先行撤并。精简机构一要从纵向入手,减少管理层次,将市政府、委办、局、公司、企业五级减少到三级或四级;二要从横向入手,减少专业管理机构,加强综合机构和监督机构,裁并党政并行重复的两套管理机构,做到党政分工,各司其职。
第四,做好干部的安置工作。简政放权归根到底是干部结构、知识结构更新的问题。长期以来,我们的干部所熟悉的分指标、分投资、分物资的管理职能,将为对企业指导、服务、监督的新职能所代替,大批干部需要重新安排,重新学习。这个问题不解决,城市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就难以推进。干部的出路,一可充实到税务、统计、审计、法律等部门;二可转移到企业或社会事业单位;三可“弃官经商”,经营第三产业,但所办企业,必须与原机关脱钩,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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