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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改革毕业生分配办法 试行“招聘、推荐与考核录用相结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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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4-21
第3版()
专栏:

清华大学改革毕业生分配办法
试行“招聘、推荐与考核录用相结合”
本报讯 清华大学前两届毕业生试行了“供需见面”的分配办法,今年毕业生分配试行“招聘、推荐与考核录用相结合”的办法。
今年的分配方法与过去比,主要有两点不同。首先是计划体制的改革。国家不下达指令性计划,毕业生全部通过学校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由学校根据需要和可能确定分配方案,经主管部门核准后,直接将毕业生派遣到用人单位,同时抄报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这样做,扩大了学校自主权,有利于克服过去计划过死、中间环节过多、供需不见面等弊端,使分配方案更合理、更科学。其次是采用“招聘、推荐和考核录用相结合”的办法。今年先在少部分毕业生中试行公开招聘、学生报名、学校推荐、单位考核。大部分毕业生实行学校推荐、用人单位考核择优录用。对不服从分配的毕业生及结业生和受校纪处分没有明显悔改表现的毕业生,不包分配,让其回家庭所在地自谋职业。这样就扩大了用人单位选择毕业生的权利,也在一定范围内扩大了毕业生选择工作志愿的权利。
学校权力大了,责任更重了,如何用好手中的权力,事关改革试点的成败。为此,学校制定了明确的指导方针和相应措施。他们首先保证把毕业生输送到国家建设的关键部门和重点单位,并与一些骨干企事业单位长期挂钩,实行多方协作。向这些单位分配毕业生,相对集中,逐步配套,以利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同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制订相应措施,鼓励毕业生自愿到条件比较艰苦的地方去创业。
目前来人、来函向学校要人的络绎不绝,需要毕业生已达数万人。但清华大学今年本科毕业生只有一千九百五十一人,扣除考取研究生数,实际能分配的毕业生只有几百人。因此,学校难以满足各方面的需要,只能有重点地分配给一些单位。
今年的改革办法中,扩大了学生在一定范围内选择志愿的权利。但学校要求每个毕业生在选择志愿时,要把国家的需要放在首位,保证学以致用,要做有理想、守纪律的新人。清华大学规定:学生不能自找门路、自找单位,单位也不能点名要人。学生可以反映自己的要求,在符合国家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考虑个人志愿,如有矛盾,毕业生应服从需要。
清华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不搞有偿分配,至今没签过有偿分配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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