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阅读
  • 0回复

香港一些报纸就台湾司法部门对江南命案的判决发表评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4-21
第4版()
专栏:

香港一些报纸就台湾司法部门对江南命案的判决发表评论
新华社香港四月二十日电 香港一些报纸今天就台湾司法部门对杀害美籍华人作家刘宜良(江南)一案的判决发表评论。
《明报》的社评说,就现时已公开发表的资料来看,此案的具体实情还没有完全水落石出。最关键的问题是:陈启礼是受命杀人,还是“自以为受命杀人”?汪希苓涉嫌的实情还不明白。
《新报》的社评说,江南被杀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悲剧,整个剧情在台前幕后留下不少难以理解的问题。
《大公报》的评论说,台湾军事法庭将江南之所以被害完全诿过于汪希苓一人负责,一个情报局长仅仅为了个人“私怨”就命人远渡重洋,除去仇人,如此简单,别无背景,其谁能信?
《天天日报》的社评说,“杀人者死”,如今杀人的陈启礼、吴敦不死,主谋的汪希苓不死,而且还有上诉期以减刑的机会,究竟这是根据什么法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