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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管理要搞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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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4-22
第1版()
专栏:

人才管理要搞活
本报评论员
过去我们在人才管理制度方面的主要弊端是统得过多、管得太死。“统一招生”、“统一分配”、“一次分配定终身”,“只能进不能出”,形成人才的“部门所有”和“单位所有”,从而导致一部分单位人才积压,一部分单位人才奇缺。现在经济上要放开搞活,科技上要放开搞活,人才管理也要进行相应的改革。
改革人才管理制度,是大势所趋。这几年各地都试行了一些改革措施,例如招聘,使一部分人才首先流动起来,一部分搞活了的中小企业和中小城市得益不少,好处是明显的。近来有一些同志对人才流动表示担心,主要是由于有些小企业采用高薪招聘的办法,“挖”走大企业和科研单位的科技骨干,也由于少数单位的科技人员未履行必要的调动手续就不辞而别,影响了原单位的正常工作。于是有的单位采取“对策”,例如索要高额“损失补偿费”或“人才培养费”,要求带走妻子、退出房子等等,想用简单的行政方法去堵。
对于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要调查研究,要分析,要疏导,不能动不动就筑坝堵截。《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必须改变积压、浪费人才的状况,促使科学技术人员合理流动。”人才管理要搞活,首先应当解决积压、浪费人才的问题。人才流动是否合理,要看其流向是否合理。人才积压的单位应当鼓励多余的人才流到更能发挥作用的单位去,特别要支持他们到人才奇缺的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去。用人单位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适当提高引进人才的物质待遇,生活上给予一定的照顾,是应当的、合理的,不能叫“高价收买”。
对于部分小企业的高薪招聘,也要进行分析。过去小企业长期分不到大学生,人才奇缺却无可奈何。现在他们能拿出高薪来聘人,一是说明小企业搞活了,二是说明知识和人才的价值在那里被看重了,这是好事。大企业和科研单位的人才往小企业流,一种情况是原来积压、闲置的人才流出去找用武之地;另一种情况是大企业和科研单位的改革和搞活起步晚,难度大,人员待遇暂时比小企业低,流走了在原岗位上正发挥作用的部分骨干。对后一种情况,主要是要引导聘人单位顾全大局,社会主义企业不能只顾自己不管他人。同时要讲清一个道理:靠高薪聘人,在短期内也许可以罗致一些人才,但从长远看,随着大企业对技术人员工资待遇的改善,它会失去吸引力。真正能吸引人才的是给知识分子创造条件使他们得以发挥最大的作用。同样,人才积压的单位也要顾全大局,一方面把积压的人才慷慨放出去;另一方面依靠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发挥各类人才的专长和相应地改善其待遇,来留住需要的人才。中国的知识分子历来最重事业,重气节,要相信他们会服从大局需要的。
人才管理要搞活,人才流动要合理。在我们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力不是商品,不可能出现自由的劳动力市场。人才管理必须从四化建设的全局出发,人才流动要有计划的指导,要有组织地流动。各地在改革人才管理制度的实践中,尽可以大胆探索,大胆创新,但不要忘记了这一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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