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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全国婚姻登记工作座谈会提出 树立法制观念 严禁早婚和不办登记手续结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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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4-22
第4版()
专栏:

首次全国婚姻登记工作座谈会提出
树立法制观念 严禁早婚和不办登记手续结婚
本报讯 建国以来,首次全国婚姻登记工作座谈会于4月16日至20日在京举行。来自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民政厅(局)的同志汇报了新婚姻法颁布四年来的贯彻执行情况,交流了婚姻登记工作的经验。
1981年实施新婚姻法以来,全国共办理婚姻登记二千八百六十多万对。但是,各地发展很不平衡。还有相当一部分地区,特别是农村非法婚姻(不办理婚姻登记而结婚的,不足法定结婚年龄而结婚的)比例很大,并有逐年增长的趋势。出现非法婚姻的主要原因:一是对婚姻法宣传不够广泛、深入,以致不少人不知法、不懂法;二是经济体制改革后,有人认为,实行承包责任制,迁移户口、吃粮问题都无所谓了,登不登记无关紧要;三是早婚旧习影响深;四是一些婚姻登记人员素质差,法制观念淡薄,执法不严,有的还徇私枉法。
民政部副部长邹恩同在会议结束时讲话说,婚姻登记工作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当前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有着密切的关系。各级有关部门务必充分重视,要集中一段时间宣传婚姻法,树立法制观念,严禁早婚和不办登记手续结婚,提倡晚婚,对婚姻领域中的问题进行综合治理。还要抓好婚姻登记干部的培训工作,逐步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执法严明、懂业务懂法律的干部队伍。  (倪增 涂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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