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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必须懂法孙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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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4-22
第4版()
专栏:法制园地

执法必须懂法
孙锐
离婚证与五百元,本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却被河南店镇司法助理员扯到了一起,造成女方当事人离婚一年还拿不到离婚证的奇闻来。
“交不出五百元就不发离婚证!”这是有关人员向女方当事人宣布的决定。法律有这样的规定吗?没有。根据婚姻法,男女双方能否离婚,是以感情是否完全破裂为依据的。如果男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也无和好的可能,可准予离婚。男女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即发生法律效力。在离婚问题上,除了感情之外,不应有任何附加条件。可是,河南店镇的司法助理员却附加一个女方要退赔五百元结婚费用的条件。这完全是对法律的嘲弄,说明封建余毒在某些司法干部身上还在起作用。张爱莲本应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斗争,可是由于这个错误决定是以镇政府的名义作出的,她又不懂法,只好违心地按了手印,到头来还成了有的司法干部不执法的一个借口。
由此可见,对执法者来说,要做到执法必严,首先要知法懂法。只有真正理解了法律的精神实质,才能同那些与法律相违背的风俗习惯、传统观念彻底决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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